聯電遭Kevin D. Meyer等人提集體訴訟案 以300萬美元和解

▲聯電2019年在美遭提出集體訴訟案,已經以3百萬美元和解。(圖/《ETtoday新聞雲》資料照)

記者高兆麟/綜合報導

聯電在2019年接獲原告Kevin D. Meyer等在美國紐約南區聯邦地方法院提起之集體訴訟(Class Action)的訴狀,今天聯電公告,已經以300萬美元和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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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電表示,因先前美國司法部在美國依相關美國法律對聯電起訴,衍生原告Kevin D. Meyer於108年代表自己及其他購買本公司美國存託憑證(ADR)之人,在美國紐約南區聯邦地方法院對本公司及若干高階經理人以違反美國1934年證券交易法及Rule 10b-5等為由,提起集體訴訟(Class Action)。法院於美東時間110年5月3日核准本公司等與原告Kevin D. Meyer等人間集體訴訟(Class Action)的和解協議。

依判決核准之和解協議,聯電支付美金三百萬元作為集體訴訟和解基金,用於分配予參與集體訴訟之原告及支付原告律師及法院相關費用,聯電表示,該金額對財務業務無重大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