輕症入住集檢所「防疫保單賠不賠」? 保險局要保戶放心:業者會從寬

▲金管會今日回應消基會質疑。(圖/取自免費圖庫Pixabay)

▲消基會提出輕症入住集檢所算不算住院?保險局要保戶放心:業者會從寬。(圖/取自免費圖庫Pixabay)

記者陳依旻/台北報導

近來我國本土案例暴增,許多民眾紛紛投保市售的「防疫保單」,多數皆提供「住院醫療保險金」,但鑑於現行醫療量能緊繃,確診患者如屬輕症將送至「加強版集中檢疫所」隔離,消基會提醒並拋出疑問:這些確診的投保人可否申請住院醫療保險金理賠?對此,金管會今(25)日要保戶放心,「業者會從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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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管會保險局局長施瓊華表示,如果確診被通知,要不要住院這件事分成輕症、重症。輕症的話,不管有沒有缺病房,只要符合住院條件,保險公司就要陪;如果確診,但無症狀,因為保單有涵蓋法定傳染病,但要住院,只要保戶有醫院治療行為的話,就看個案參酌。

消基會今日表示,抽檢的8張防疫保單,雖然皆提供按日理賠的住院醫療保險金,其中有7張防疫保單亦提供重症患者所可能需要的負壓隔離病房醫療保險金,如經醫師診斷確診而必須轉入治療時,除可請領前述的住院醫療保險金,還可追加申請該項的理賠金,但「加強版集中檢疫所」、「加強版防疫專責旅館」等機構,執行確診者隔離、觀察、治療,但是這些「收治/收容機構」是否符合保險契約所指的「醫院」的定義?未來符合確診投保人可否申請住院醫療保險金理賠?

消基會也指出,確診的被保險人,因屬輕症或無症狀,無法被「醫院」收治,而是被送至「加強版集中檢疫所」、「加強版防疫專責旅館」甚或是「方艙醫院」進行隔離與照顧,一旦被保險人進入上述機構接受治療或安置之後,能否符合申請住院醫療保險金的理賠規定也有疑義。

消基會呼籲金管會應盡快處理,確診的被保險人被收治或收容於上述機構中,是否即符合保險契約約定之「住院」(住入醫院)之定義?能否請領住院醫療保險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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