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部祭出紓困措施 勞、就保保費及勞退金可緩繳

▲▼勞動部。(圖/記者余弦妙攝)

▲勞動部指出,28日起符合規定企業可申請勞、就保保費及勞退金緩繳。(圖/記者余弦妙攝)

記者余弦妙/台北報導

因應新冠肺炎疫情升溫,勞動部今(26)日指出,將在28日再次祭出勞工保險、就業保險保險費及勞工退休金條例退休金緩繳措施,緩繳月份從110年4月份至9月份,最長得緩繳6個月,緩繳期間免徵滯納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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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在疫情爆發之際,勞動部就在109年的2月至7月保費緩繳半年,據統計,共有勞、就保保險費緩繳共有1萬2037件申請、勞工退休金則有9795件申請,前者緩繳金額達56億9608萬餘元,後者緩繳金額達43億3522萬餘元,其中最主要的申請產業為住宿及餐飲業、批發零售業。

如今面臨疫情持續嚴峻,勞動部表示,「勞動部對受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影響勞工紓困辦法」第4條授權規定,公告凡經各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認定受影響產業或事業,與產業相關職業工會被保險人,可向勞保局申請,得緩繳月份為110年4月份至同年9月份,最長得緩繳6個月,緩繳期間免徵滯納金。

勞動部也提到,所謂符合勞保、就保保險費和新制勞工退休金申請緩繳條件為,「向地方政府勞政主管機關通報減班休息者」或「各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認定受影響的產業或事業以及與產業相關的職業工會被保險人」。勞動部強調,這次的緩繳措施並非退保,所以被保險人的年資並不會中斷,在緩繳期間仍會持續累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