銀行業注意! 金管會:不得抵銷、扣押民眾紓困補助款

▲金管會銀行局副局長黃光熙。(圖/記者陳依旻攝)

▲金管會銀行局副局長黃光熙提醒銀行業,不得抵銷、扣押民眾領取的紓困補助款。(圖/記者陳依旻攝)

記者陳依旻/台北報導

金管會今(27)日宣佈,配合行政院規劃之紓困4.0方案,將繼續推出產業紓困振興貸款及勞工紓困貸款,銀行業者不得任意抵銷或扣押民眾領取的紓困補助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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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管會銀行局副局長黃光熙表示,依「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條例」(下稱本條例)第9條之1第2項規定:「自政府領取之補貼、補助、津貼、獎勵及補償,不得作為抵銷、扣押、供擔保或強制執行之標的。」如果有未注意到前揭法律規定,以致抵銷或扣押到民眾自政府領取之紓困款項的情形,請債權銀行積極主動協助處理。

黃光熙提醒銀行業者,勞動部所發給之生活補助金,匯款來源會註記「行政院發」之文字,其他機關之紓困補助款項,也可從匯款來源為政府單位的方式辨識,請銀行確認帳戶內是否有機關依據本條例發給之補貼、補助、津貼、獎勵及補償,避免發生違法抵銷或扣押之情形;並進一步強調,期許銀行業者全力配合投入紓困行列,繼續秉持「寬一點、快一點及方便一點」三大原則,共同推動及辦理紓困振興貸款及勞工紓困貸款措施,協助國人及本土產業度過疫情衝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