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言時間 102/04/3016:24:18
發言人 張啟禎 發言人職稱 總經理辦公室副總經理 發言人電話 02 86857300分機5227
主旨 : 公告本公司董事會重要決議
符合條款第51款
事實發生日102/04/30
說明
1.事實發生日:102/04/30
2.公司名稱:鴻松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102/04/30召開董事會
6.因應措施:不適用
7.其他應敘明事項:
(一)撤銷本公司私募案
(二)修正本公司召開102年股東常會相關事宜
(三)通過子公司MOBILTECH CO.,LTD.申請來料加工轉獨資廠案
(四)檢討薪資報酬委員會通過之董事、監察人及經理人績效評估與薪資報
酬之政策、制度、標準與結構案。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