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航空公司聚會談機票價格 公平會開罰

▲▼立榮航空,客機,航班,ATR72-600,出國,旅遊,松山機場,航空業,觀光,國內線,離島航線,ATR-72螺旋槳客機,B-17017。(圖/記者李毓康攝)

▲三航空公司私下談機票價格遭公平會開罰。(示意圖/資料照片)

記者陳俐穎/台北報導

立榮航空、華信航空,以及遠東航空2019年間在同業聚會時,聯合協議國內線機票價格。今(16)日公平會會議中作出決定,認定立榮、華信及遠東航空協議國內線機票價格的行為,已違反公平交易法第15條第1項規定,並分別對立榮、華信與遠東航空處以160萬元、95萬元以及85萬元罰鍰。

[廣告] 請繼續往下閱讀.

公平會指出,雖然飛機票價比起其他交通運輸工具高,但因為速度快,經常是民眾往來澎湖、金門等離島以及臺東的不二選擇。然而立榮、華信及遠東航空卻2度透過同業見面的機會,討論並達成「108年4月起維持票價」及「108年第3季團體機票不要低於去年」的共識。

雖然3家業者都稱這只是隨口允諾或是附和,實際票價仍然會依照市場供需決定,然經公平會調查發現,參與會面的航空公司代表,都是負責票價擬訂或是決策的人員,即使僅僅只是對於票價討論的「同意」或是「附和」行為,都足以使108年國內機票價格,朝向「避免降價」或是「維持」的方向研擬,進而造成國內航空業者都維持票價、不降價的共同行為。

公平會表示,在2019年本案相關的「臺北、臺中、高雄至澎湖」、「臺北、臺中、高雄至金門」,以及「臺北至台東」等7條航線中,都是由立榮、華信以及遠東航空,或其中2家航空公司經營,也就是這3家航空公司在國內7條航線之市占率加總為100%。而這3家航空公司上述對於機票價格進行討論,並達成共識的行為,使消費者無法再透過事業間的競爭行為,取得更加優惠的價格。因此這3家航空公司的合意行為,已足以影響這些航線的市場供需功能,違反公平交易法有關聯合行為之禁制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