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火取得特照「經部千字文說緣由」 喊話中市勿浪費減煤黃金時間

▲台電擴大燃煤電廠降載,圖為台中電廠。(圖/台電提供)

▲台電擴大燃煤電廠降載,圖為台中電廠。(圖/台電提供)

記者林淑慧/台北報導

台中電廠取得行政院核發特照,遭台中市長盧秀燕痛批獨裁特權,經濟部今(23)日發出千字書面聲明,回應中市府的五大質疑,也重申第一部燃氣機組上線後,隔年就能啟動兩部燃煤機組與一根煙囪的拆除工作,希望越快讓燃氣機組完成,就越快可以減煤減空污,才不會浪費掉減煤黃金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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針對中央核發特照的質疑,經濟部表示,台電的電廠用途與構造都不同於一般建築物,因此循慣例,依照建築法第98條及「內政部審議行政院交議特種建築物申請案處理原則」規定,申請行政院核發特建許可。台中電廠的燃氣機組並不是特例,現有的台中電廠也都是申請特種建築物。

▲台中市長盧秀燕怒批中央獨裁,強行通過中火擴建。(圖/翻攝盧秀燕臉書)

經濟部針對都審程序指出,從2020年3月提出審議後,中間歷經7次要求補件卻不進行實質審查,以及長達15個月的卡關。後期的都審內容甚至重提許多已在環評通過的項目,例如,要求限制全廠用煤量,或要求興建小型焚化爐,顯然不符合都審原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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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因如此,台電才再次請示都審的中央主管機關營建署,營建署經檢視相關法令後發現,中市府僅簽奉市長核准,就要求台中電廠進行都審,未依照法定程序處理,超過法律授權範圍,後續才正式表示,台中電廠燃氣機組不必進行都審。

另外,通霄電廠並非先拆後建,其類型與設計使用的年限也與台中電廠不同;通霄燃氣新機組是在2015年施工,2018年-2020年陸續商轉,屬於先建新機組,並在舊機組使用超過壽齡後,才進行先建後拆、邊建邊拆的模式。

中市府也質疑,台中電廠已可減煤四成,所以十部機組為何不能先拆兩部?對此,經濟部表示,在夏季尖峰時,中火承諾最多運轉九部機,若如中市府所說,先拆除兩部機,只有八部機可發電,將立刻削減夏季供電能力,造成供電衝擊,且夏季空品良好,中市府的做法並不能兼顧穩供及環保。

經濟部表示,台中電廠早已不再十部燃煤火力全開,但台中市的用電量的確是全國最高的縣市。台中用電逐年成長,2020年的用電量已經達到330億度,已經超過台中電廠發出的279億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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