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大國營事業連續4年拿甲等 員工最高可領4.4個月年終!

▲台灣中油今(26)日舉行109年僱用人員甄試,平均錄取率約6.56%。(圖/台灣中油提供)

▲國營會今(24)日表示,4家國營事業年終獎金考核出爐,總額最高為4.4個月。圖為中油招考甄試場。(圖/ETtoday資料庫)

記者吳佳穎/台北報導

行政院6月中旬已經核定國營事業考績與年終獎金,4家國營事業通通拿到甲等,年終獎金最高可拿4.4個月,包括2個月考成獎金、2.4個月績效獎金,也是連續第4年,四大國營單位都領到最高4.4個月年終。國營會說,還是會依據員工個人表現不同,考績及貢獻度有差異、非齊頭式平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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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部表示,所屬事業經營績效獎金係依據行政院核定「經濟部所屬事業工作考成實施要點」及「經濟部所屬事業經營績效獎金實施要點」辦理,於年度結束後,以各事業報奉行政院核備「工作考成」等第核發最高2個月考成獎金,另依據各事業決算盈餘加減「政策因素」影響金額之「總盈餘」核發核發最高2.4個月績效獎金。

經濟部指出,109年間經濟部所屬4家事業均於疫情期間發揮穩定供應油氣水電之政策任務,台電及中油109年雖發生環保、漏油及工安等事件,均於相關指標(環保執行力、勞安事故等)嚴格扣分,仍因其他指標營運表現良好,加總後仍達80分以上,爰行政院於去年(民國109年)6月16日核定4家事業均為甲等,考核獎金均為2個月。

經濟部說,一向秉持「有績效才有獎金」原則,109年台電及台糖均為盈餘,而中油及台水自編決算雖原為虧損,惟中油於疫情嚴重衝擊油價期間辦理燃料油補貼、限制油價調幅及暫緩氣價調漲等;台水則因水情負擔龐大休耕補償等政策任務所致,爰本部110年4月由專家學者組成之「經營績效獎金審議會」審議4家事業經加計政策因素,影響金額調整均為盈餘,依據公式計算績效獎金均為2.4個月。

國營會表示4家事業獎金總額雖為4.4個月,惟其中包括依據個人表現不同,發給之考績獎金、依所屬單位及員工績效高低核發之工作獎金、專屬工員之全勤獎金等,故每名員工依據考績及貢獻度不同領取獎金會有差異,並非齊頭式平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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