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光金前獨董又控李紀珠 公司反駁:所有指控均非事實

▲新光金股東會。(圖/記者陳依旻攝)

▲新光金股東會今日登場,前獨董李勝彥。(圖/讀者提供)

記者陳依旻/台北報導

新光金股東會在今(2)日召開,現場實施實聯制,前獨董李勝彥依舊是股東會焦點,與去年一樣,持續砲轟新光銀行副董事長李紀珠,不過,新光金先前已發佈過重訊表達立場,強調李勝彥所指控的均非事實。至於李勝彥去年4月對公司所提出的訴訟,法院函文指出,「非屬原告訴意旨之範圍,本院自無從審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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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光金前獨董李勝彥。(圖/記者陳依旻攝)

李勝彥今天在股東會中持續反對李紀珠擔任新光金副董,理由包括李紀珠在107年3月16日的董事會上,口頭宣讀將辭去新光金控總經理職務的辭呈,未依約在3個月前提出,公司頓現慌張。事後,公司對外界的函覆(107年3月26日函覆)則稱李紀珠的辭任係「基於人事安排與業務推行之考量,新光金控進行職務調整」。李紀珠的辭職程序明顯不符正常作業方式,更有違反委任契約及誠信原則。

對於李勝彥的控訴,事實上,新光金去年4月29日已經嚴正回應李勝彥所陳內容均非事實,新光金聘任董事過程均符合法令規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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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於李勝彥對李紀珠所提出的訴訟,檢察官已於今年1月不起訴。其餘有關他指控107年5月涉教唆業務登載不實、新光金控法務涉背信、詐欺、金管會檢查局人員疑涉公務人員行政中立法,李勝彥表示,「法院來函是說『非屬原告訴意旨之範圍,本院自無從審酌」。

李勝彥今天自己也在股東會中坦言,他告的事,「在法律上,沒有足夠的證據可以告得成」。

新光金強調,董事會所提候選人名單均符合公司法第192條之1及公開發行公司獨立董事設置及應遵循事項辦法第2條至第5條等規範,經董事會決議通過列入本公司第7屆董事(含獨立董事)候選人名單,於法無不合。

▲新光金曾發布重訊反駁李勝彥指控。(資料照/點圖可放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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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國5月疫情嚴峻,隨著全台第3級警戒持續,新光金搶下金控頭香於今日召開股東會,如何落實防疫機制各界關注,記者觀察現場出席股東必須配戴口罩、量測體溫、進行手部消毒後進入會場,工作人員依動線分散股東至不同會議室,座位採梅花座或間隔座法、放置隔板等,並加強現場消毒,各間同步視訊轉播,「每間不超過4到15人」,皆提供同步視訊轉播。股東可使用麥克風發言,投票則將分流引導股東至投票會場進行,去年股東會參加人數約百人,這次因應疫情人數,出席人數比往年少。

其餘金融業股東會召開日期分別是元大金7月8日、國票金7月9日、日盛金在8月31日召開,兆豐金、第一金、彰銀永豐金集中在7月20日,中信金、玉山金以及台新金則選在7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