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余弦妙/台北報導
台灣疫苗陸續施打,為鼓勵民眾接種新冠疫苗,日前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有發布命令指出,接種者在接種當日與次日就可向公司請「疫苗接種假」,且並未強制雇主給薪,不過近日卻發現有民眾請了疫苗接種假後,但卻影響了「平均薪資」的計算方式,導致退休金受到影響變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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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此,勞動部今(19)日也公布解釋,勞工請「疫苗接種假」期間之工資及日數均不列入平均工資計算,並自110年5月5日生效。
勞動部表示,「平均工資」計算影響到勞工的資遣費、退休金及職業災害補償,原則上是指計算事由發生的當日前6個月內工資總額平均數。考量請「疫苗接種假」的情形,示不可歸責於勞雇任一方,且勞工工資可能有所減少,影響其權益,故發布解釋令,勞工請「疫苗接種假」期間,於計算平均工資時,應將該期間扣除,再往前推計。
勞動部也舉例,勞工終止契約日為110年7月19日,其平均工資計算期間原本為110年7月18日至110年1月19日,但期間內該勞工曾經請過1日疫苗接種假,則該日的工資及日數應予扣除,計算起始日應再往前推算至110年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