遠東商銀(2845) 公告本公司董事會通過以私募方式發行普通股、特別股、可轉換金融債券或上述有價證券之組合,總金額不超過新台幣100億元或等值外幣

發言時間 102/05/0719:25:53
發言人 周添財 發言人職稱 執行副總經理 發言人電話 (02)2378-6868

主旨 : 公告本公司董事會通過以私募方式發行普通股、特別股、
可轉換金融債券或上述有價證券之組合,總金額不超過
新台幣100億元或等值外幣
符合條款第11款
事實發生日102/05/07
說明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2/05/07
2.私募有價證券種類:
 普通股、特別股或可轉換金融債券
3.私募對象及其與公司間關係:
 策略性投資人;無
4.私募股數或張數:
 未定
5.得私募額度:
 不超過新台幣100億元
6.私募價格訂定之依據及合理性:
 私募價格將依據主管機關法令,參考下述參考價格或理論價格,
 並考量證券交易法對私募有三年轉讓限制而訂定,應屬合理。
7.本次私募資金用途:
 為尋求國內外策略性聯盟機會,強化財務結構並提升資本適足率,
 以利本行長期發展。
8.不採用公開募集之理由:
 考量籌集資本之時效性、發行成本及引進策略投資人之實際需求,且私募
 受限於三年內不得自由轉讓之規定,可確保公司與策略性投資夥伴間之長
 期合作關係,故不採公開募集方式辦理。
9.獨立董事反對或保留意見:
 無
10.實際定價日:
 提請股東會授權董事會決定
11.參考價格:
 私募普通股每股價格不得低於參考價格之八成。參考價格以下列二基準
 計算價格較高者訂之:
 (1)訂價日前一、三或五個營業日擇一計算普通股收盤價簡單算術平均數扣除無
  償配股除權及配息,並加回減資反除權後之股價。
 (2)訂價日前三十個營業日普通股收盤價簡單算術平均數扣除無償配股除權及配
  息,並加回減資反除權後之股價。
 私募特別股、可轉換金融債券之發行價格不得低於理論價格之八成。理論價格指
 考量發行條件之各項權利選定適當計價模型所計算之有價證券價格,該模型應整
 體涵蓋並同時考量發行條件中所包含之各項權利。
12.實際私募價格、轉換或認購價格:
 提請股東會授權董事會決定
13.本次私募新股之權利義務:
 除受證券交易法第43條之8規定之轉讓限制外,其權利義務與已發行之普通股相同。
14.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其換股基準日:
 未定
15.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對股權可能稀釋情形:
 未定
16.附有轉換或認股者,於私募公司債交付且假設全數轉換或認購普通股後對
上市普通股股權比率之可能影響(上市普通股數A、A/已發行普通股):
 未定
17.前項預計上市普通股未達6000萬股且未達25%者,請說明股權流通性偏低之因應措施:
 不適用
18.其他應敘明事項:
 本次私募之重要內容,包括募集發行股數、發行價格、發行條件、特定人之選
 擇、增資基準日、資金運用計劃、預計產生效益及其他與本次私募有關之未盡
 事宜,擬提請股東會授權董事會決定。未來如因法令變更、主管機關指示或因
 市場狀況變化、客觀環境影響而須變更或修正時,亦請股東會授權董事會全權
 處理之。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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