麟洋「公務員身份」恐無法自由代言 財政部研議解套

▲▼ 李洋、王齊麟、麟洋配  。(圖/達志影像/美聯社)

▲李洋、王齊麟是土銀羽球隊,算是正式員工,因此代言會受到法令限制,但財政部表示,有收到民眾期待,正在與各界研議 。(圖/達志影像/美聯社)

記者吳佳穎/台北報導

在東奧奪金的男子羽球雙人組「麟洋配」,日前王齊麟表示,想代言金牌啤酒,台酒也回應「接洽中、樂觀其成」,但因王齊麟、李洋兩人其實土銀員工,代言恐受到國營事業法規限制。財政部表示,有收到民眾的期待,但也希望不牴觸法令;目前已洽銓敘部等相關單位研議,先釐清會卡到哪些法律,當然也是希望能促成代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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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齊麟2日直播時被詢問是否有想代言的品牌,他也直接點名想代言台酒的台灣金牌啤酒。而後,台酒公司亦回應,樂觀其成,但事後大家發現,「麟洋」屬於土銀羽球隊,是土銀正式員工,國營事業員工從事本職以外的代言兼差會有法令限制。

依據公務人員法第14條規定,公務員除法令所規定外,不得兼任他項公職或業務。其依法令兼職,也不得兼薪及兼領公費。

財政部指出,因為有理解外界大眾的期待,已緊急向法規主管機關銓敘部諮詢,正在研究看看如何能讓國營事業選手保有接受代言權益,但又不與整體公務人員、國營事業人員規定相衝突的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