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年來頭一遭!投資糾紛賠付門檻提高到120萬 最快年底上路

▲富邦人壽獲准試辦視訊投保。(示意圖/取自免費圖庫Pixabay)

▲投資糾紛賠付門檻提高到120萬,最快年底前調整。(示意圖/取自免費圖庫Pixabay)

記者陳依旻/台北報導

為強化對民眾金融者消費權益保護,自2012年至2020年這10年以來,投資糾紛賠付門檻都在100萬元,金管會參考國外資料,研擬提高到120萬,最快年底前調整,金管會也補充,此次修法只有調整額度,是針對一般民眾的金融消費爭議,並沒有擴及到專業投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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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管會研擬金融消費者保護法(金保法)第29條第2項一定額度之金額,依爭議類型將100萬元(投資型金融商品或服務、財產保險給付、人身保險給付及投資型保險商品)調高至120萬元;10萬元(非投資型融商品或服務、多次給付型醫療保險金給付及非屬保險給付爭議)調高至12萬元,將於近日內預告,以徵求各方意見。

金管會法律事務處處長徐萃文說明,投資糾紛賠付門檻提高兩成是參考國外的案例,還有2012年至2020年這10年以來,國內外經濟數據都往上成長,考量物價指數及金融相關業務量的成長比率,消費者權益維護與對訴訟權的限制,所以提高金額。

金管會說明,為確保金融消費爭議可迅速有效解決,金保法設立評議決定一定額度之機制,即金融業者簽訂「書面同意」表明願意適用金保法之爭議處理程序者,評議決定給付金額在一定額度以下應予接受,相對人(消費者)如也同意接受,評議決定成立,有拘束雙方當事人之效力,並於送法院核可後,與民事確定判決有同一效力。

金管會指出,自2012年12月30日首次公告之一定額度施行迄今已經10年,參酌國內經濟金融發展情形及國外做法,並衡平考量消費者權益維護與對訴訟權之限制,所以酌予提高一定額度金額,以強化對金融消費者保護,這次修正草案除將刊登行政院公報外,將於金管會網站刊登該修正草案之總說明及修正對照表,各界如有任何意見,請於公告翌日30日內,自金管會「主管法規查詢系統」網站之「草案預告」網頁內提供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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