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休後再就業也能參加職災保險 雇主未幫投保最高可罰10萬元

▲▼勞動部。(圖/記者余弦妙攝)

▲勞動部指出退休後再就業,仍可以參加職災保險。(圖/記者余弦妙攝)

記者余弦妙/台北報導

退休後再就業若遇上職業災害還是有職災給付可以領,勞動部指出為提供中高齡就業者工作安全保障,已領取勞工保險老年給付後再就業的勞工朋友,雇主可為其辦理參加職業災害保險。

[廣告] 請繼續往下閱讀.

勞動部表示,隨著社會變遷,工作型態日趨多元,自職場退休後再投入工作,尋找「事業第二春」的比例也越來越高。為了保障中高齡勞工退休後再就業的工作安全,已令釋規定領取勞工保險老年給付,或超過65歲已請領其他社會保險養老給付後再從事工作者,雇主得為其辦理參加職業災害保險。

勞動部強調,職災保險費率低,平均費率為0.21%,若雇主為勞工辦理參加職業災害保險,每月僅需負擔少許保險費,於勞工遭遇職業傷病事故時,不但勞工可獲得保險給付保障,雇主亦可抵充《勞動基準法》上的職業災害補償責任,進而減輕企業經營之風險,對勞資雙方都有利。

勞動部補充,今(110)年4月30日甫制定公布的《勞工職業災害保險及保護法》,將自明(111)年5月1日施行,屆時不論勞工是否已領取老年給付,凡受僱於登記有案事業單位的勞工,雇主皆應為受僱勞工辦理參加職業災害保險
,雇主如果沒有依規定幫員工到職申報投保職災保險,將會被處2-10萬元罰鍰,如果限期內未改善還可以按次連續處罰。而員工如果在雇主還沒申報期間發生職災,罰鍰將提高到10-300萬元,且受罰雇主還會被公布公司名稱、負責人姓名等資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