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35檔基金涉入中國軍火相關企業 金管會4點回應!

▲國人瘋高收債基金,不過,金管會示警有3大風險,投資人必須審慎評估。(圖/取自免費圖庫Pixabay)

▲國內35檔基金涉入中國軍火相關企業,金管會4點回應。(圖/取自免費圖庫Pixabay)

記者陳依旻/台北報導

美國公布中國59家軍火工業,並列為禁止投資對象,但台灣竟有多達35檔基金涉及中國軍火企業,金管會今(13)日發佈4點聲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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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證券投資信託事業(投信事業)運用證券投資信託基金(投信基金)資產進行投資,應秉持專業及誠信原則,謹慎投資並進行相關風險控管。

第二、為促使投信事業落實盡職治理,現行39家投信業者均已簽署「機構投資人盡職治理守則」並聲明遵循守則內容,依該守則第五章原則遵循指引,機構投資人應肩負盡職治理責任,宜將被投資公司在環境(Environmental)、社會(Social)與公司治理(Governance)等面向納入考量,促進被投資公司之永續發展,並對整體人類社會帶來正面影響。另於執行投資時,宜考量被投資標的發行公司之公司治理情形,包括是否善盡環境保護、企業誠信及社會責任等,以為投資參考之規範。

第三、金管會已提醒投信事業,基於前述原則及公司政策,於運用基金資產時,應注意被投資公司之公司治理情形,避免投資人權爭議或軍火武器等相關標的。如投資標的涉及大陸地區時,應注意相關政治、ESG及投資風險,以保護投資人權益。後續並將持續注意其投資情形。

第四、金管會將就投信基金投資大陸地區標的之相關控管機制請相關部會提供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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