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訊/看報才知「麟洋」私接代言 土銀籲經紀人:不容誤判造成傷害!

▲▼ 李洋、王齊麟、麟洋配  。(圖/達志影像/美聯社)

▲「麟洋配」因經紀人幫接代言陷入風波,恐被迫離開球隊 。(圖/達志影像/美聯社)

記者陳依旻/台北報導

自家球員接代言竟是看報紙才知!土地銀行羽球隊好手王齊麟和李洋為我國爭光,但近期因神祕經紀人幫忙接代言而陷入風波,甚至面臨恐被迫離隊的困境,土地銀行今(25)日也做出回應,呼籲經紀人,接案要顧及兩人身分。

[廣告] 請繼續往下閱讀.

據《周刊王》報導,「麟洋」的神祕經紀人吳宜倫隨即浮出檯面,為他們接下備受爭議的悠遊卡代言,土地銀行竟「看報紙」才得知此事,過去更不知道「經紀人」的存在。

報導指出,王齊麟、李洋目前是土銀正式行員,除領有行員薪水和營養金外,退役後還可無縫接軌開啟金融職涯,避免「除役即失業」的惡夢,不過,在2人背負公務人員身分,依法不得兼職的過程中,經紀人卻在麟洋配掀起旋風之際,幫他們接下悠遊卡代言,不僅讓土銀啞巴吃黃蓮,也恐讓兩人離隊。

對此,土銀表示,土地銀行羽球隊隊員王齊麟、李洋奪得2020東京奧運羽球男子雙打金牌,品牌代言廣告或出席活動之邀約不斷,惟兩人因具公務員身分,依法須受公務員服務法規範,其肖像權使用及廣告代言之適法性,備受社會各界關注,惟其經紀公司在未告知土銀情況下,仍不斷推出代言產品及活動,為了避免兩人受到傷害,土地銀行曾多次與經紀公司聯繫,因有涉法問題須審慎注意參與商業活動之性質,不希望因經紀人之錯判導致兩人違法。

土銀表示,銓敘部亦立即作出解釋函令,公營事業機構以策略聯盟方式指派所屬出席合作範圍內之商業活動,尚非服務法所不許;又此種商業活動所得相關收益,公營事業機構得透過自訂之經費運用規定,將該收益分潤予所屬公務員,讓兩位球員得以在符合法令規範下順利代言。

[廣告] 請繼續往下閱讀..

麟洋兩人為土銀長期培養之優秀球員,更為國家爭取到最高的榮譽,不容因經紀人誤判導致兩人違法受到傷害,經紀公司如為兩人利益著想,應主動告知土銀相關規劃,讓土銀可以透過程序幫兩人確認是否有適法性問題。畢竟相關法令十分專業,不是經紀人或委任律師可以代為判斷,還是要以銓敘部的規定為準。

財政部次長李慶華下午在雲端發票記者會上表示,因為王齊麟與李洋是土地銀行的正式行員,有公務員身分,要依照公務員服務法規定,全案將交由銓敘部認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