麟洋代言有解!台酒傾向簽「個人肖像權」 銓敘部也OK  

▲麟洋配悠遊卡▼             。(圖/翻攝悠遊卡臉書)

▲「麟洋配」代言的悠遊卡爆違法,但其實上週銓敘部已做出解套辦法了。(圖/悠遊卡公司提供)

記者吳佳穎/台北報導

東奧奪金的羽球組合「麟洋配」代言,先前因土銀行員身分要依《公務員服務法》、不得兼職代言,今(25)日再爆麟洋代言悠遊卡因經紀人抽成恐違法。其實財政部8月上旬就積極協助提代言解套方案,而銓敘部上週五的函釋也指出,除了透過「企業對企業」-也就是透過和麟洋所屬的土銀談,其實還可以直接和運動員個人談「肖像權使用」。台酒指出,台酒傾向後者,和麟洋個人洽談「肖像權使用」,流程快很多,也沒有兼職違法的問題!台酒副總經理廖志堅說:「應該下週就可(和麟洋)見面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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麟洋配代言風波再起,先前卡在公務員身分不得兼職代言,今(25)日再爆「麟洋配」有地下經紀人吳宜倫,用抽成方式談的悠遊卡代言,恐涉違法,讓外界看得「霧煞煞」,同時也關心後續的麟洋代言變數。

據了解,麟洋先前卡在公務員身分不能兼職代言、代言商業操作可能要由土銀出面,但上週銓敘部做出解釋,已經算解套,不過由於麟洋又多了一個經紀人操作,狀況較為複雜。「違法」其實是因為「兩個代理經紀人」,即土銀和麟洋國際體育顧問有限公司的權利在打架,其實後續代言,就是看運動員個人意願,除非運動員堅持要透過經紀公司,否則,以個人肖像權,就沒有公務員違反兼職的問題。

台酒副總經理廖志堅說,上週五收到銓敘部的函釋就已經說明,除了「企業對企業」的商業模式代言,也可以透過和運動員個人談「個人肖像權使用」,台酒傾向以肖像權方式談代言,這部份應該會快很多,下週就會和麟洋見面談。他說:「其實運動員很單純,就是單純在運動的領域努力,只是代言屬於商業運作,會涉及到法規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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