銀行競相加入「赤道原則」 陳冲提醒:陽光和煦但小心中暑!

▲陳冲。(圖/新世代金融基金會提供)

▲陳冲說,銀行一旦簽署赤道原則,即有義務,最好衡量自身狀況再加入;目前也有其他選擇,不必「為加入而加入」。(圖/新世代金融基金會提供)

記者吳佳穎/台北報導

新世代金融基金會董事長陳冲今(7)日表示,在「綠色金融行動方案」的鼓勵下,國內銀行有不少加入赤道原則(Equator Principles)的簽署,看到金融機構環境保護意識提升,不免感到振奮;但他也提醒,如果銀行一時因業務或規模考量,不能參加赤道原則,倒也不影響對環境及社會的熱愛,仍有其他選擇。「就像為健康追求陽光很好,但也不要一頭熱而中暑就不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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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冲說,2003年左右發布的赤道原則,銀行一旦簽署,即有義務在處理千萬美元以上融資、投資或財務安排時,先行分析對環境及社會面的影響,借款人也因此承擔不少額外的負擔與承諾。如今赤道原則已堂堂邁入第四版,內容更符合世界環保趨勢。在業界整體重視ESG的氛圍下,2015年起,開始有台灣的銀行加入赤道原則,至上月底已陸續有十家本國銀行完成簽署。

依照EPA(赤道原則協會)資料,至今年8月底,共有37國123家銀行簽署赤道原則。以英國The Banker雜誌1000大銀行排名看,百大銀行中僅有41家參與赤道原則。

陳冲說,不論以第一類資本或總體表現排名來看,台灣最突出的一家銀行,近年排名約在全球第150名至160名之間,多數台灣的銀行是在200名以外。換言之,同班同學中,體格較佳或成績較好者,還不敢貿然投入的俱樂部,台灣銀行界已競相加入。

「當然EPA是表彰身分的高級俱樂部,會費也不高(每年約五千英鎊),又是做好事,為顯示對ESG的重視,簽署赤道原則,當然值得鼓勵。但問題在於,入會後銀行是否能確遵十大原則及相關規定,授信/投資對象(客戶)也要能配合,未來適用赤道原則的案件,皆須經第三方機構進行環境、社會風險評估,提出改善計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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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冲提醒,簽署銀行須了解授信流程調整、組織重設建立、政策表單改訂、教育訓練,最重要的是對新業務的影響。金融機構須依本身的了解、定位來確定簽署的可行性,不要只以主管機關的期待、利於加入DJSI、輸人不輸陣為理由加入。「這是科學的決定,而不應是情緒的決定。」長期看,配合赤道原則是趨勢,但時點、方法及相關的準備,不容大意。不要參加後無力執行十大原則而退出或被退出(de-list),對機構聲譽反而有損。

另外,他也說,其實台灣任一銀行,如果一時因業務或規模考量,不能參加赤道原則,倒也不影響對環境及社會的熱愛,個別機構仍可藉遵守ESG、PRI(責任投資原則)、TCFD,甚至今年在疫情正熾時剛成立的GFANZ,繼續做一個負責的機構。為健康而追求陽光很好,但也不要因一頭熱情而中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