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裁減資遣可繼續申請勞保 符合2條件沒工作也能續保

▲▼勞動部,勞工就業,勞保,平均薪資,基本工資,勞檢,工時,無薪假。(圖/記者李毓康攝)

▲勞工如果遭到事業單位裁減資遣,還能繼續投保勞工保險。(圖/記者李毓康攝)

記者余弦妙/台北報導

勞動部今(10)日指出勞工若是遭到事業單位裁減資遣,且保險年資滿15年者,得申請繼續參加勞工保險普通事故保險,確保老年及相關給付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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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部勞動保險司司長陳美女表示,近來常有民眾詢問因受事業單位裁減資遣,且本身為中高齡勞工,擔心勞工保險年資中斷,可能影響一次老年給付權益。

不過依照「勞工保險條例」相關規定指出,被保險人如受事業單位裁減資遣,且保險年資合計已滿15年,如未達請領老年給付條件(1、年滿60歲,保險年資合計滿15年;2、擔任具有危險、堅強體力等特殊性質之工作合計滿15年,年滿55歲;3、勞工之勞工保險年資未滿15年,但併計國民年金保險的年資滿15年,於年滿65歲時),得向原投保單位或勞工保險局所委託的團體,申請繼續參加普通事故保險,以保障請領相關保險給付權益,安定經濟生活。

陳美女提醒,符合上述情形的勞工,應於原單位離職退保之日起2年內辦理續保手續,目前還有持續參加續保的共計有1萬840人,被保險人的投保金額是由自己給付80%、政府支付20%,而且投保級距則是用退保當時的薪資進行投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