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管會修洗錢防制法 外籍移工匯兌業者納管!

▲新住民匯款回鄉管道有限,銀行主管盼越多越好。(示意圖/取自免費圖庫Pixabay)

▲為了落實洗錢防制,金管會修法將電子支付機構、外籍移工匯兌業者納入管理。(示意圖/取自免費圖庫Pixabay)

記者陳依旻/台北報導

電子支付條例已於7月正式上路,電子支付機構可經營國內外小額匯兌業務與儲值卡(原電子票證)業務,外籍移工匯兌公司也能經營小額匯兌業務,但為了讓相關機構落實防制洗錢以及打擊資恐工作,金管會修改兩項辦法將以上業者納入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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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管會銀行局官員指出,目前共有9家電支機構納管,包含原先悠遊卡、一卡通、愛金卡、遠鑫4家電子票證業者,以及國際連、橘子支、街口、歐付寶、簡單行動支付5家專營電支業者;另外,統振正在申請外籍移工匯兌業務中。

金管會指出,本次修法,重點如下:

一、將外籍移工匯兌公司納入該兩項辦法的規範對象,該等公司辦理外籍移工國外小額匯兌業務時,應建立防制洗錢及打擊資恐內部控制與稽核制度,並執行確認客戶身分、紀錄保存及可疑交易申報等防制洗錢措施。

二、增訂電子支付機構應遵循匯款業務之防制洗錢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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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管會強調,為了督導該等機構落實執行防制洗錢及打擊資恐工作,所以修正「金融機構防制洗錢辦法」及「銀行業及其他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指定之金融機構防制洗錢及打擊資恐內部控制與稽核制度實施辦法」,以完備防制洗錢相關規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