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言時間 102/05/1517:52:59
發言人 莊理榮 發言人職稱 總經理 發言人電話 02-85124888
主旨 : 公告本公司董事會通過盈餘分配案及盈餘轉增資發行新
股調整決議
符合條款第9款
事實發生日102/05/15
說明
1.事實發生日:102/05/15
2.發生緣由:本公司於102年4月18日董事會通過盈餘分配案及盈餘轉增資案,後係考量
未來送件至興櫃後,會計原則需由ROC GAAP轉換成IFRS,而擬保留期末未分配盈餘
數,以彌補因會計原則變動之盈餘虧損,故於本次董事會重新送案通過。
3.因應措施: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2/05/15
(2)股東現金股利新台幣5,575仟元。(每股配發新台幣0.25元)
(3)股東股票股利新台幣37,000仟元。(每股配發新台幣1.6592元,每仟股
無償配發165股)
4.其他應敘明事項:
(1)董事會擬配發員工現金紅利新台幣500仟元及董監酬勞新台幣950仟元。
(2)本次現金股利及股票股利發放,俟股東會通過後,授權董事會訂定除權息基準日
及相關事宜,按除權息基準日股東名簿記載股東持有股份計算,如嗣後因現金增資
或其它因素造成本公司股本發生變動,致影響流通在外股份數量,而使股東配股率
因此發生變動時,擬提請股東會授權董事會全權處理。。
盈餘轉增資發行新股敘明事項:
(1).增資資金來源:一○一年度之盈餘。
(2).發行股數:3,700,000股。
(3).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
(4).發行總金額:37,000,000元。
(5).原股東認購或無償配發比例:每仟股無償配發165股。
(6).配發不足壹股之畸零股,按面額折發現金至元為止;股東亦可自行拼湊一整
股,拼湊不足或未拼湊畸零股由董事長洽特定人按面額承購之。
(7).本次增資發行之新股,其權利義務與原有股份相同。
(8).嗣後如因股本變動,致影響流通在外股份數量,股東配股率因此發生變動時
,擬請股東常會授權董事會全權處理
(9).本案俟提請股東常會通過並呈奉主管機關申報生效後,授權董事會另訂增資
配股基準日。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