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投罷免票的選民看過來 當天出勤薪資算法報你知

▲▼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立委陳柏惟。(圖/記者李毓康攝)

▲10月23日即將是立委陳柏惟的罷免案投票日。(圖/記者李毓康攝)

記者余弦妙/台北報導

台灣基進黨立委陳柏惟的罷免案即將在23日舉行,投票日當天雖然是周六,但還是會有部分勞工需要出勤工作,對此,勞動部就指出,根據規定不論是投票、罷免或補選日當天,雇主都應給假讓勞工去投票,若徵求勞工同意出勤的話則必須要加倍給予工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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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部勞動條件及就業平等司長黃維琛指出,不論是投票、罷免、補選當日的0時至24時都算是投票日,如果在投票當日勞工必須出勤的話,且該名勞工有投票權的話雇主必須依法給假或家被給予工資。

舉例來說,這是罷免投票日在10月23日,當地選區的選民就能行使投票權前往投票,若是以正常工時8小時的勞工來看,當天投票日利用2小時去投票的話,雇主也必須給予時間去投票,剩餘的6小時還是有出勤的話雇主還是需要給加倍工資。

假設月薪為3萬6,000元的勞工(以36,000元÷30日÷8小時,推算平日每小時工資額為150元),出勤6小時,利用2小時投票的話,出勤的6小時可以拿到雙倍工資,也就是150元X6小時X2=1800元。

黃維琛說,但勞工去投票這件事,雇主不得要求提出投票證明,但假設如果勞工是在外地工作,需返鄉投票的話,因雇主無法確認是否有投票資格,可以向勞工要求是否有投票通知書等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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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後,黃維琛也強調,投票日當天勞工有出勤雇主就是必須加倍給予工資,但不需給補假。
 


關鍵字: 投票, 薪資, 算法, 勞工, 勞動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