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房東逃漏稅!首波先查十房大戶 財部:查到最高罰3倍

▲財政部。(圖/記者吳佳穎攝)

▲財政部呼籲有房租收入者要誠實申報,即日起至明年3月,要先從有十戶非自住房的大戶查起。(圖/記者吳佳穎攝)

記者吳佳穎/台北報導

財政部部長蘇建榮今(6)日表示,針對有十戶以上非自住屋的房租收入查稅,不算是囤房稅,而是就大戶的租金所得申報的情況加強查核。他也呼籲房東在稅捐機關調查前,盡速自動補報補繳,依稅捐稽徵法規定,可只加計利息、但免罰,不然查到最高罰3倍。

[廣告] 請繼續往下閱讀.

賦稅署也說明,為了協助社會住宅政策推動,個人將房屋出租給接受政府租金補貼者或提供社會住宅使用者的租金收入,每屋每月租金收入在1萬元限額內,可免納綜所稅;超過免稅額的租金所得,若未能提出相關憑證者,得按租賃收入60%,計算必要損耗及費用。今年6月9日修正規定,租金收入免稅額度提高至1.5萬元。

另外,針對打炒房,央行總裁楊金龍先前說:「房價要回到買得起,很難。」蘇建榮今日對媒體表示,房價要看整體經濟的情況,房價上漲一部份是因為剛性需求、一部份是投機、一部份是成本因素。上個會期通過的房地合一稅是針對投機、短期的需求來課以高稅率,抑制,讓房價減緩上漲速度;但剛性需求、成本面的因素就不在這個範圍。

蘇建榮說,當然建商炒做也是一個因素,但這部份,行政院房市健全小組會掌握、視情況來行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