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會可召開實體會議 勞動部呼籲需落實防疫規定

▲▼勞動部,勞工就業,勞保,平均薪資,基本工資,勞檢,工時,無薪假。(圖/記者李毓康攝)

▲勞動部指出,目前已降至二級,工會可召開實體會議。(圖/記者李毓康攝)

記者余弦妙/台北報導

勞動部今(12)日指出,應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自7月27日調降全國疫情警戒為第二級,相關集會規定及防疫規範亦逐步調整放寬,但也要確實遵守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及活動辦理所在地縣(市)政府公布之最新防疫規定(包括飲食規範、室內外會議活動人數上限、實聯制及社交安全距離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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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部表示,在全國疫情第三級警戒期間,為降低群聚感染風險,曾函請各工會暫停辦理各項會議及相關活動。惟考量疫情期間,工會仍有需透過集會議決工會重大事項,以保障會員權益需求,故同意並鼓勵工會採視訊方式召開各項會議,並提供工會辦理視訊會議注意事項予各地方政府勞工(動)局及勞動部業管工會聯合組織,以利轄內工會及所屬會員工會遵循,讓工會會務在疫情期間仍得正常運作。

不過鑒於目前國內疫情逐漸降溫,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自7月27日調降全國疫情警戒為第二級,相關集會規定及防疫規範亦逐步調整放寬,工會各項法定會議及相關活動,已可在符合防疫規範下辦理。

因此,勞動部已於本(10)月6日再次發文各地方政府勞工(動)局及勞動部業管之工會聯合組織,請其分別協助轉知轄內工會及所屬會員工會,工會各項法定會議應盡速依《工會法》相關規定及工會自主原則規定以視訊或在符合防疫規範之前提下,採實體方式召開,以符法制。

但因疫情雖有減緩尚未完全消除,因此面對防疫仍舊不能鬆懈,各工會如採實體方式辦理各項會議及活動時,仍應保持警覺加強防範,並確實遵守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及活動辦理所在地縣(市)政府公布最新防疫規定(包括飲食規範、室內外會議活動人數上限、實聯制及社交安全距離等),減少疫情擴散風險,保障工會會員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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