狂買1元塑膠袋「洗發票」 財部將立法「不給獎」

▲財政部。(圖/財政部提供)

▲財政部今(19)日舉辦110年統一發票盃路跑活動記者會,財政部次長李慶華於會後受訪表示,正研擬「不合常規」喜發票修法,修法後不給獎或追回獎金。(圖/財政部提供)

記者吳佳穎/台北報導

去年有民眾到賣場花4600元買塑膠袋,要求每1元開一張發票,透過「洗發票」套利獎金8000多元上網炫耀。財政部次長李慶華今(19)日表示,對「不合常規方式、取得大量小額發票」的行為,現行法規不夠明確,已預告修法,未來將有明確定義,但仍會從消費意圖、套取獎金為目標等來認定,之後不合規發票,將不給獎、或追回獎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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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政部今(19)日舉辦110年統一發票盃路跑活動記者會,財政部次長李慶華於會後受訪表示,正研擬「不合常規」發票的明確定義,修法條文生效後開獎的中獎發票,才會開始適用。規定將從修法生效後,從開出的中獎發票來實施,不溯及既往。

財政部說,想要透過洗發票賺發票獎金不符合成本效益,也會被國稅局盯上,修法後更划不來。

即使雲端發票中獎機率較高,有千分之7,但洗發票不一定次次賺。在網路上、社群媒體炫耀「有賺」都是單件或單次個案,因此民眾不要冀望透過洗發票的方式賺獎金。

通常洗發票的方式都是透過「小額、多次」的方式來洗,首先想要透過灰色途徑的民眾必須要跑多家店家、且也要尋找自動結帳的櫃檯,交通與時間成本都要算入,多次排隊影響到營業人和其他真正消費的民眾,造成其他人的困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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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稅局和財政部都有監視系統,洗發票的方式在監視系統中是屬於「異常」,國稅局會找上消費者詢問;官員表示,依據現在統一發票給獎辦法如果有實質消費確實會給獎,但是必須由消費者自行敘明與提出實質消費的證據,一旦被國稅局查到將追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