力積電辦理初次上市前現增1.3億股 暫定每股50元

▲▼力晶、力積電董事長黃崇仁專訪。(圖/記者湯興漢攝)

▲力積電董事長黃崇仁。(圖/記者湯興漢攝)

記者高兆麟/綜合報導

力積電(6770)今日發布重大訊息公告,董事會決議辦理初次上市前現增1.3億股,暫定每股50元,用途為增建廠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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力積電公告表示,將發行普通股1.3億股。暫定發行價格為每股新台幣50元溢價發行,惟實際發行價格擬授權董事長參酌當時市場狀況,並依相關證券法令與主辦證券承銷商共同議定之。

力積電表示,本次增資發行新股除依公司法第267條規定,保留發行新股總額15%即19,500,000股予員工認購外,其餘85%即110,500,000股依證券交易法第28條之1規定及110年07月02日股東常會之決議,由原股東放棄認購以供推薦證券商辦理上市前公開承銷,不受公司法第267條關於原股東優先分認規定之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