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旗遭爆要求買家不得雇用他們員工 金管會在查!

▲▼花旗銀行。(圖/資料照)

▲花旗遭爆要求買家不得雇用他們員工。(圖/資料照)

記者陳依旻/台北報導

花旗買家尚未拍板但卻爆出花旗要求潛在買家簽署承諾書,內容提到「參與實地查核的銀行均必須同意不得招募、雇用花旗的員工」,否則就會喪失競標權,讓內部員工感到相當不滿,全國金融聯合總會直言此舉危害員工生存權、工作權及財產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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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金聯今(20)日接受《ETtoday新聞雲》訪問時指出,那份承諾書原本是英文,他們將其翻譯成中文,內容有三大重點。

第一,參與本投標案者 (及相關人員)同意在簽屬本合約之日起3年間不得直接或間接招募/僱用本行人員為正式員工(含未來之聘用),以及獨立承包人員或顧問。

第二,不得招募/引誘/鼓勵本公司員工取消或避免與本行之僱傭關係。

第三,參與本投標案者及相關人員同意不發動或維護與本行主管人員/總監/員工/客戶/借款人/廠商有關與本行的營運/財務/作業未來業務展望之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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針對第一點,全金聯表示,讓想去其他銀行工作的員工很委屈,「因為面試的時候,都談到最後了才被通知不會被錄用,理由是有簽承諾同意書」;直言這對勞工來說很不友善,銀行要賣要買他們都沒有意見、都尊重,但不接受影響員工工作權。

全金聯指出,這周有去拜訪金管會,官員表示,會去了解花旗與潛在買家之間有無承諾書,以及內容如何、是否有不當危害員工就業權益的情況,將請花旗銀行出面說明。

全金聯也去函勞動部,要求勞動部了解花旗銀行有無限制員工工作權,因為上述舉措,已經涉及違反憲法保障人民工作權之規定,而且該項約定違反民法第71條及第 72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