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魷魚幣」3天暴漲700倍 財長:交易有賺就得課稅!

▲《魷魚遊戲》金句             。(圖/翻攝IG)

▲魷魚幣交易有賺就得課稅。(示意圖/翻攝IG)

記者陳依旻/台北報導

Netflix韓劇「魷魚遊戲」風靡全球,帶動同名加密貨幣「魷魚幣」(SQUID)一推出價格就狂飆,上線3天價格就漲700倍,國民黨立委賴士葆今(1)日提出,如果台灣投資人獲利,財政部要不要課稅?另外,民進黨立委林楚茵也針對虛擬貨幣的賦稅計算提醒財政部,如果課稅上存有模糊地帶,將成為地下經濟難以管核,變相鼓勵大家透過虛擬貨幣逃漏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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針對「魷魚幣」(SQUID)一推出價格就狂飆,上線3天價格就漲了700倍,如果台灣投資人獲利,財政部要不要課稅,蘇建榮回應,魷魚幣如果不具證券性質,而是屬於商品性質的加幣貨幣,買賣有獲利屬於財產交易所得,必須納入課稅範圍。

賴士葆追問,經濟部是否已提供財政部任何協助課稅的資料,蘇建榮坦言「目前沒有」,但透過金管會掌握的8家虛擬通貨平台業者持續有在課營業稅,今年8家業者申報銷售額約4.8億元,繳了400多萬元的稅,去年申報銷售額3億多,課稅100萬元。

林楚茵則指出,台灣目前已有以物以物的商店可用比特幣來換實體物品,但如果像是買咖啡這種個人行為要怎麼課稅,每一次挖礦的所得或成本該如何計算?蘇建榮回答,課稅要兩階段來看,第一,個人挖礦取得加密貨幣,有所得就要課稅,計算時可減除成本費用;第二,個人拿挖到的加密貨幣去買咖啡,營業稅會含在售價中,由店家代為申報繳納。

林楚茵再問,但實務上容易有虛報空間,是不是會變成新的地下經濟,產生逃漏稅空間?針對挖礦成本如何認定,財政部賦稅署長許慈美補充,為了挖礦所購買的電腦設備、電費都可以列舉作為費用,以所得扣除成本費用後來計算所得額,按所得稅規定,所得是以一整個年度來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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蘇建榮強調,個人取得加密貨幣不一定是透過挖礦,也可能是藉由交易平台取得,財政部對金管會列管的虛擬通貨平台都會去課手續費營業稅,也都有實名制,會藉此來協助掌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