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西兩港徵收貨櫃延滯費FMC有異議  船公司主張應實施前30天通知

▲貨櫃碼頭作業狀況。(圖/港務公司提供)

▲美西兩港開徵貨櫃延滯費在船貨雙方強烈反對下,引得FMC出面監督。(圖/港務公司提供)

記者張佩芬/台北報導

美國洛杉磯與長堤港自本月1日起開徵貨櫃延滯費的辦法,在船公司(運送人)與託運人一致反對下,美國聯邦海事委員會(FMC)已經要求港方說明行使這項權利的依據,在給美國託運人的聲明中也表明會做出監督。船公司則主張港方任何增加的費率應在實施前30天預先通知,不應臨時加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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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業界大老形容美西兩港的徵收貨櫃延滯費決定,根本是「頭殼破個洞」,沒有找出問癥結,更遑論對症下藥。貨主不來提貨是因為缺車、缺司機、缺車架,怎能怪船公司,真要收延滯費船公司只能將費用轉嫁給託運人。

另貨載轉鐵路運輸有延遲也要船公司負責,美國鐵路本身提供的貨櫃運輸艙位嚴重不足,要船公司付延滯費,船公司只好停止收美國內陸轉運貨,讓託運人或收貨人自己解決陸運問題,最後倒楣的是消費大眾,除了製造紛爭,也造成惡性循環,而且貨櫃進入內陸速度再減緩,美國的農工業產品外銷就會更困難。

現在美國貨運業專業人士與FMC也都想知道,兩個港口在哪裡獲得徵收附加費的權力。FMC已表明並未收到任何描述這項收費計劃的文件。

目前尚不清楚南加州港口是否會從與FMC簽署的一項長達8年的協議中獲得權力,該協議允許這兩個機構就解決擁堵問題、交通基礎設施和減少污染的項目和計劃進行討論和合作,或者從與FMC的協議中獲得權力。加利福尼亞港務局協會的歷史可以追溯到1940年代中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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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4年的美國航運法授予海運碼頭運營商免受反壟斷法的豁免權,以便他們就共同的運營實踐達成一致。為了獲得豁免,各方必須向FMC 提交通知,概述他們希望共同採取的主題和行動。

根據美國託運人網站消息,FMC已要求港口提供有關滯留費的信息,預計很快就會做出回應。港口提供的信息將被審查。FMC在提供給美國託運人的一份聲明中說,該委員會定期要求協議方提供更多信息,作為其監督和監控活動的一部分。

船公司表示,他們希望將費用轉嫁給進口客戶,但如果收取滯留費的時間自本周一起算,因為船方來不及根據FMC規定在30天前通知託運人要加收費用,就會有一個月的時間要自己承擔滯留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