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三步入除役倒數!地方憂核廢永久存放 原能會:貯存執照僅20年

▲台電核三廠新廢料廠房。(圖/台電提供)

記者吳康瑋/綜合報導

核三廠2台機組運轉執照將陸續在3、4年內屆滿,屆時將正式進入除役階段。原能會日前在屏東恆春召開核三除役說明會,不過民眾認為資訊公開不足,擔憂核廢變相永久存放。對此,原能會今(5)日回應指出,說明會皆有與鄉鎮區長、里長雙向溝通,資訊也都同步更新至核能電廠除役專區,而廠內乾式貯存設施預計121年6月啟用,貯存執照僅20年、非永久存放,且將要求台電規劃最終處置計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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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能會指出,落實核電廠管制資訊公開與公眾參與為原能會施政的重要原則;在資訊公開部分,原能會除已在對外官網建立「核能電廠除役」專區,持續將民眾關切議題,如除役計畫審查、核廢料管理及緊急應變之管制現況與作為,及公眾參與活動公布,讓民眾參閱,亦透過臉書、科普活動、地方演講等與民眾互動方式,將除役資訊傳達給大眾。

原能會指出,為強化公眾參與,每次召開說明會或核電廠現場查訪與拜訪地方鄉鎮區長、里長與意見領袖等方式,聽取地方鄉親與公眾聲音,也將除役計畫函送核電廠所在地之地方政府提供意見。另外,民眾若對除役安全管制有任何意見,亦可透過原能會官網首長信箱以郵件方式提出。對於所提除役相關意見,原能會納入除役審查管制作業之參考。

原能會指出,處理核三廠核廢料等事項,將督促台電公司加速推動集中貯存及最終處置計畫,儘早遷移廠內核廢料。此外,在審理核三廠除役計畫時,也要求核三廠未來設置之低放射性廢棄物貯存設施及用過核燃料乾式貯存設施,均不得轉作最終處置場所,未來放射性廢棄物將依台電公司規劃移置集中貯存設施或最終處置設施,以提升民眾接受度。

核廢料設施屬鄰避設施,計畫推動具高度不確定性,台電參採美國、荷蘭、瑞士、比利時等國際經驗,已規劃集中式貯存方案。原能會與經濟部監督台電計畫推動情形,原能會並督促台電公司依核定之時程推動辦理,自106年3月起8年內完工啟用集中貯存設施。行政院非核家園推動專案小組已決議,要求台電積極推動興建放射性廢棄物中期暫時貯存設施,並檢討核廢料設施選址社會溝通機制,以盡速遷離電廠內的核廢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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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能會指出,在核三廠緊急應變演習部分,於今年初已與屏東縣政府、恆春鎮公所及滿州鄉公所溝通說明、達成共識,原訂10月結合縣府110年逐里溝通宣導暨疏散演練,擴大辦理核能三廠緊急應變計畫區全區,進行分區分時專案疏散演練。

原能會指出,意料之外剛好遇上國內疫情爆發,所以調整至明年核安演習辦理,屆時會在國內疫情趨緩且可控制條件下,擴大演練範圍,鼓勵民眾多多參與相關演練,有效傳達核安防護要領,提升民眾防災意識,保護民眾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