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明志開賣NFT!12小時「賺2400萬元」嚇傻:醒來變大富翁

▲▼黃明志、陳芳語《玻璃心》。(圖/亞洲通文創提供)

▲馬來西亞歌手黃明志。(圖/亞洲通文創提供)

記者鄒鎮宇/綜合報導

馬來西亞歌手黃明志日前與陳芳語(Kimberley)合作歌曲《玻璃心 Fragile》,引起高度討論。黃明志7日發佈新影片,表示以非同質化代幣(NFT)對抗世界,特地創了一首專屬歌曲及拍攝照片販售,沒想到12小時不到就賺進84萬9880元美金(約新台幣2366萬4993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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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明志7日在YT以「用NFT對抗世界」為題發出新影片,強調創作者的音樂、作品若在平台販售,都會被平台、中間人抽一筆,因此發現有去中心化技術的虛擬貨幣及NFT機制後,彷彿有對抗世界體制般的熱寫,因此他也創作一首歌,並拍下20張對銀行等機構的照片,上傳到NFT平台販售。

沒想到,黃明志的歌曲3小時內就賣光,讓他的帳戶進帳84萬9880元美金等值的虛擬貨幣。他傻眼地說,「一覺醒來我變成了大富翁... 老實說我有一點不知所措。但我承諾過這筆錢我一定不會把它轉換成現金,無論賺了多少,它將會永遠在虛擬世界裡面流通。對抗世界銀行!」

▲▼黃明志開賣NFT後,12小時賺了2400萬元。(圖/翻攝debank)

此外,黃明志也趁勝追擊,將《玻璃心 Fragile》也放上NFT平台販售,又決定將《飆高音》這首歌於14日上傳到NFT平台販售,並限量20首,「搞藝術很不容易,感謝大家用行動支持藝術創作者,也祝各位幣圈的朋友發大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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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友看完紛紛留言,「比開演唱會還好賺吧」、「正常,在幣圈什麼都有可能」、「可以拿出来幫助有需要的人,反正放在裡面也是白放」、「再多放幾首歌下去,你可能就是下一個李嘉誠了」。

但也有人考量到販售歌曲的後續問題,「版權已經賣了,還放到YouTube營利...所以營利是歸你還是版權所有者?真是荒謬。總之,恭喜成功割虛擬韭菜。更新一下邏輯,樓下留言說賣的是作品不是版權。意思是說買了這歌的人聽的才是正版,大家聽的都是盜版對否?如果不是的話,明志哥真的爽爽撈耶...營利照收, NFT 爽爽賣,任由買那虛擬序號的人在市場上炒作就沒他的事了。虛擬韭菜,能不割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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