雙11來了! 職安署籲物流業者應遵守勞動法令、違者罰2-100萬

▲▼卡車,物流。(圖/取自免費圖庫Pixabay)

▲職安署呼籲貨運業者應確實遵守勞動法令。(圖/取自免費圖庫Pixabay)

記者余弦妙/台北報導

近年國人購物型態改變,透過電商平台訂購商品替代於實體商家消費已成趨勢,適逢雙11年度電商購物活動開跑,勞動部職安署提醒貨運及物流業者,應及早做好人力調度,以因應短期內湧入的大量訂單,人員排班派工並應確實符合勞動法令的工時與休假規範,若有超時工作等違法情形將開罰2-10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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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車貨運業適用8週彈性工時制度,雇主經工會同意,如無工會者,經勞資會議同意後,得將8週內將320小時正常工作時數加以彈性分配,惟單日正常工作時間仍不得超過8小時,連同延長工作時間不得超出12小時;又每7日至少仍應有1日之例假,每8週內之例假及休息日至少應有16日,並且不得使勞工連續工作超過6日。

職安署進一步說明,因汽車貨運業之勞工如長時間疲勞駕駛,非僅影響勞工個人健康,更可能危及其他用路人的安全,而肇生公共意外,職安署除每年規劃「汽車貨運業勞動條件專案檢查」,及與交通部公路總局合作實施聯合稽查之外,並將該業列為「重點檢查對象」,責請各地方政府優先實施檢查,以加強監督。

職安署也提到,如勞工朋友發現事業單位有違法情形損及自身權益,也可以透過勞動部24小時免付費之1955申訴諮詢專線,或就近向當地勞工主管機關進行申訴,主管機關於受理後均將儘速派員實施勞動檢查並依法處理。

職安署呼籲,貨運及物流業者因疫情影響及民眾消費型態轉變,業務蓬勃發展,應確實注意員工的工時管理及身心狀況,避免超時工作,如查有違法情形,將依法處分,依法可開罰2萬至10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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