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港「國有財產」去留問題 財政部:尊重陸委會決定

▲財政部。(圖/記者吳佳穎攝)

▲財政部國產署在香港仍有不動產,外界擔憂因局勢變化「被消失」是否加速處理?財政部表示,要尊重陸委會決定。圖為財政部。(圖/記者吳佳穎攝)

記者吳佳穎/台北報導

香港情勢變化,媒體關心政府如何處理在香港的「國有財產」,不然恐消失。財政部長蘇建榮今(15)日表示,這部份屬港澳條例管轄,由陸委會主管,財政部國產署會尊重陸委會,會配合協助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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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院財政委員會今(15)日上午審查111年度中央政府部總預算,邀請財政部長蘇建榮、中央銀行總裁楊金龍等首長列席備詢。

財政部國產署在香港有兩處不動產,一筆是位於九龍半島尖沙咀,海華服務基金會做為招生使用,協助港人來台、就學、考試分發等業務;另,外還有位於香港新界的「荃灣校產」建物,由教育部負責督導管理。媒體關切,這兩筆不動產,是否因香港局勢變化有新的處理,不然恐會「消失」。

對此,財政部長蘇建榮會前受訪表示,港澳地區相關事務依「香港澳門關係條例」由陸委會主管,港澳財產跟外交部所轄的境外財產不太一樣,法規適用上不屬於外交部主管的境外財產,是由陸委會負責辦理,而財政部國產署會協助、尊重陸委會相關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