羈押一年都沒開庭、薪水轉給韋汝說是掏空公司 張綱維認為是欲加之罪

▲張綱維的辦公室就像作戰指揮中心,貼滿各項數據,在兩岸關係良好期間,遠航獲利也相當良好。(圖/記者張佩芬攝)

▲張綱維的辦公室就像作戰指揮中心,貼滿各項數據,在兩岸關係良好期間,遠航獲利也相當良好。(圖/記者張佩芬攝)

記者張佩芬/台北報導 

張綱維表示,他被羈押第一年時間內,檢察官都沒有開庭,羈押期間三個人關在廁所大的空間,睡覺連翻身都有困難,而起訴書中盡是欲加之罪,他把每月薪水中的15萬間接付給韋汝母子當生活費,被列為掏空,連重整監督人都問檢察官,遠航根本沒有錢,張綱維如何掏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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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綱維指出,他拿50億資產向合作金庫借款,不動產估計師估每坪42萬,合庫估8.4萬,檢察官問安泰銀行為何不繼續借錢給遠航,安泰相關人員表示公司短期借款利息高,所以遠航不續借,但檢察官反過來問合庫,為何安泰不願意借、合庫還要借,懷疑是有人要鬥垮合庫高階。

張綱維認為全案牽涉政治角力,都是欲加之罪,他雖受到不公不義待遇,差點家破人亡,但他不信正義喚不回,國賠不是重點,他是要對母親與孩子負責,希望恢復名譽,並讓遠航能夠重生,很多員工也能找到安身立命之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