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低稅負制恐衝擊172 家台企! 金管會要求適時揭露資訊

▲▼立法院財政委員會,金管會主委黃天牧。(圖/記者李毓康攝)

▲最低稅負制恐衝擊172 家台企,金管會要求適時揭露資訊,圖為金管會主委黃天牧。(資料照/記者李毓康攝)

記者陳依旻/台北報導

最低稅負制最快2023年上路!金管會主委明(18)日將赴立法院針對「全球企業最低稅負制與我國因應之規劃與措施」進行專題報告, 針對172家達標的上市櫃公司,金管會表示,已請會計師事務所協助公司審慎評估並要求達標的公司適時揭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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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告指出,「全球企業最低稅負制」源自經濟合作暨發展組織(OECD)於110年10月8日對外宣布,計136個國家達成「全球企業最低稅負制」(GMT新制)協議,同意對全球合併營收達7.5億歐元(約240億台幣)之大型跨國企業課徵15%全球一致之企業最低所得稅率,20大工業國(G20)設定目標,希望111年各國能完成企業所得稅相關法令的修法,並簽署正式的國際租稅協定,從112年正式啟動GMT新制。

至於課稅方式,據了解,OECD將最低稅負制之課稅權利回歸到有加入OECD最低稅負制的母公司當地政府本身,各OECD參與國需修正自身國內稅法,加入「所得涵蓋原則(IIR)」,意即當集團內有子公司之實質所得稅率低於OECD 所定最低稅率 15%,母公司所在國政府可針對實質稅率與最低稅率之差額進行徵收。

對我國上市(櫃)公司的影響是在GMT新制推動後,企業透過將所得自高稅率地區轉移到低稅率地區的節稅方式將受影響,且不論有無實質營運,均須納入評估「實質稅率是否低於最低稅負」,所以,一旦實施,對我國跨國營運之上市櫃公司可能產生影響。

依我國上市櫃公司109年度合併營收為基礎設算,達上開7.5億歐元標準者計有172 家公司(上市160 家、上櫃12家),但OECD目前僅發布GMT新制相關原則,實施細節尚待各參與國研訂,故對我國上市櫃公司的具體影響,尚須視各國稅法修正及簽訂租稅協議情形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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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MT新制的實施可能影響企業未來在全球各地利潤的分配,對合併營收達7.5億歐元的台灣跨國上市櫃公司也有影響,金管會表示,將持續關注後續發展及對上市櫃公司財務業務的影響狀況,證券交易所及櫃買中心已請會計師事務所積極協助上市櫃公司審慎評估,另請達上開標準之公司適時揭露相關資訊,以維護投資人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