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洋科公司派控台鋼犯「3不錯誤」 馬堅勇攜律師團呼籲主管機關查驗

記者吳康瑋/綜合報導

光洋科(1785)經營權爭議持續延燒,公司派今(18)日特召開記者會,針對台鋼集團近日不斷做出各種不實指控,以及聲稱已取得公司經營權等,公司派代表馬堅勇及兩位律師澄清幾項疑慮,並公佈關鍵證據議事錄,馬堅勇指出,台鋼犯了嚴重的3不錯誤「不專業、不道德、不可思議」,還把客戶技術精華擅自公佈,此舉已違反法律責任。

▲光洋科公司派代表馬堅勇(中)、公司兩位律師李傑儀(左)、高峯祈(右)。(圖/記者吳康瑋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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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堅勇指出,自己以股東權益、員工未來及產業發展為心中最在意的事情,而自己長期深耕應用材料領域,在產業界43年磨一劍,打拼7個領域,台積電只是其中一個合作夥伴,其他的還有穩懋半導體、南茂科技等大廠,綜觀全局只希望台鋼可以適可而止,他強調,自己替台灣材料產業打一場仗,以求得更穩定的未來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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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洋科兩位律師李傑儀、高峯祈也依序提出台鋼集團在11月5日舉行董事會時,紀錄下來的議事錄內,所出現的法律錯誤,強調台鋼集團誤導社會大眾,而王炯棻個人不具光洋科公司之董事身分,依法不得被推選為董事長。馬堅勇及2位律師也在會後將相關證明文件,呈送給主管機關,希望能對其行為進行查驗。

▲光洋科公司律師李傑儀秀出議事錄影像,並標注錯誤內容的位置。(圖/記者吳康瑋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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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洋科公司派今日聲明全文:
 
光洋應用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稱本公司,股票代號1785),今(18)日特召開記者會,針對台鋼集團近日不斷對本公司做出各種不實指控,以及聲稱已取得公司經營權等,本公司律師團除了澄清幾項疑慮,並公佈最關鍵證據,證實台鋼集團誤導社會大眾。
 
本公司於今年11月5日召開董事會,本公司董事玉璟有限公司並未被提名為董事長,自無當選為董事長之可能。王炯棻雖被推舉為董事長,但王炯棻個人不具光洋科公司之董事身分,依法不得被推選為董事長。

但王炯棻當日會後,要求光洋科員工發布「其個人」當選新任董事長之重大訊息,記載「新任者名稱:王炯棻;新任者簡歷:榮剛材料科技(股)公司代表人」。事後,王炯棻自行製作董事會議事錄,記載「本案決議通過由玉璟有限公司(代表人王炯棻)擔任董事長」,改稱由玉璟公司當選為董事長,明顯與當日會議情形不符。
 
第二,台鋼集團以光洋科董事長馬堅勇私自同意延展與新創環保科技的不動產買賣契約解約期限,涉及財報不實等理由,於11月5日董事會臨時動議中撤換馬董事長,對此,光洋科嚴厲斥責台鋼集團惡意扭曲事實。
 
光洋科將柳營區名下土地出售於新創,雙方在2018年11月9日簽訂不動產買賣契約書。

合約條文第四條規定「 契約成立後,為讓新創符合 『台南市柳營科技工業區土地出售要點』或主管機關法規或入園規定者等,新創與光洋科同意另簽訂土地租賃契約,租賃期間約定為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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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也包含若3年租賃期滿,尚未符合 『台南市柳營科技工業區土地出售要點』致無法達到買賣標的物移轉交易條件時,只要新創無違約情事,光洋科同意租賃期間得再續1年 」 。
 
但2019年因疫情關係,導致3年租賃期滿, 尚未達到買賣物移轉交易條件,且新創無任何違約事由,雙方依原契約期限延長之規定,於今(2021)年10月1日簽訂不動產買賣契約第一次增補協議書,同意展延租賃期間為今年11月10日至明年11月9日 。此買賣契約亦於董事會中經全體董事同意並全權授權馬堅勇董事長處理,並無私自同意之行為,但台鋼董事長王炯棻明知該合約內容,竟惡意扭曲事實。
 
最後,台鋼集團昨(17)日指稱光洋科之所以進入台積電供應鏈,乃台鋼旗下的富達航太公司成功開發半導體關鍵銅合金靶材,協助光洋科突破2項重要技術瓶頸所致,馬堅勇痛斥台鋼論點有三不—不專業、不道德與不可思議。
 
馬堅勇指出,自己為該專案計畫的總設計師與總工程師,全程掌握專案進度。光洋科於2020年8月委託富達進行代工時,富達集團尚未成為台鋼旗下集團,專業技術均來自光洋科。光洋科開發此高階半導體銅合金靶材為技術自有、設備自有、人才自有,富達僅提供鍛打設備、依照光洋科給予的指示進行相關代工,並未涉及也無法得知其中的關鍵技術;所有智慧財產權皆為光洋科所有。
 
再者,雙方有簽訂保密協定不得揭露富達為光洋進行銅合金鍛造代工事宜,但台鋼集團入主富達後,不當揭露光洋科與富達的鍛造代工關係,明顯違反保密協定簽署,也大大違反商業誠信原則,這種沒有商業道德的行為相當不可思議,光洋科將訴諸法律行動。
 
另外,對於台鋼集團近日的各種惡意中傷抹黑行為,已造成光洋科技公司、董事長馬堅勇、新創環保科技、森鉅科技等名譽損失,嚴重影響森鉅與光洋科的股東權益!光洋科與森鉅將對台鋼集團的相關不實指控提告並求償,以維護所有股東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