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險業沒申請「遠距投保」不得上路! 7大規定出爐

▲富邦人壽獲准試辦視訊投保。(示意圖/取自免費圖庫Pixabay)

▲保險業「遠距投保」7大規定出爐。(示意圖/取自免費圖庫Pixabay)

記者陳依旻/台北報導

疫情加速金融科技發展!金管會今(18)日公布「遠距投保」7大應注意事項,其中,保險業辦理遠距投保應先申請試辦,成功後才能正式開辦本業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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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統計,目前共有11家保險公司向金管會申請「試辦」遠距投保,其中,國泰、富邦及中國人壽已經落地並正式開辦該項業務,另有8家還在試辦階段。

外界好奇,「遠距投保」應注意事項,與三級警戒期間已對保險業推出「暫行措施」有何不同?金管會保險局官員表示,遠距投保的注意事項比暫行措施更全面性、完整。

除了須先試辦才能開辦,遠距投保其他應注意事項還須明確客戶投保意思、強化客戶身份認證機制、影音檔案檢核、資訊安全及個資保護機制、適用業務範圍及爭議處理等6大層面。

業者應在客戶視訊前透過行動身份識別(Mobile ID)、會員帳號密碼登入搭配一次性密碼或其他經主管機關認可之方式以確保客戶身份;客戶進入視訊後,保險業應請客戶出示國民身份證或居留證,除應比對客戶本人樣貌與證件照片之一致性外,並應建立身份證明文件偵錯防偽,或向發證機關查詢確認其真偽之機制;保險業也可兼採生物辨識方式輔助身份確認措施,以強化客戶身份之確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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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保險業應要求所屬業務員確認錄製之影音檔案是否完整,確認後之資料應由核保人員或指定非招攬單位之行政人員或主管進行影音檢視及覆核。

在資訊安全及個人資料保護機制這方面,保險業應確保客戶個人資料被妥善保管,符合個人資料保護法規定;完成投保或保險服務後,保險業應立即將相關影音檔案以加密傳輸方式直接上傳至公司內部伺服器,不得儲存於業務員行動裝置;保險業應確保錄製之影音及要保文件等相關檔案被妥善完整保存,保存期限不得低於保險契約終止、期滿或未承保確定之日起5年。

最後,被保險人與保險業因辦理本業務產生爭議或涉訟時,得要求保險業提供影音檔案備份,保險業不得拒絕,因辦理本業務過程溝通不良、設備不良、網路因素等造成之爭議,應作有利於要保人或被保險人之解釋及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