製造業雇主定期查核結果出爐 97家業者遭廢止聘僱移工許可

▲▼勞動部。(圖/記者余弦妙攝)

▲勞動部指出截至110年8月份共查核3萬9,072家雇主,符合規定比率達9成7。(圖/記者余弦妙攝)

記者余弦妙/台北報導

勞動部為保障本國勞工工作權益及避免雇主超額聘僱移工,每3個月定期查核製造業雇主聘僱移工人數及比率,截至110年8月份共查核3萬9,072家雇主,符合規定比率達9成7,其餘計有1,153家雇主聘僱移工人數逾規定人數及比率;另外有97家雇主前經限期改善仍未符合規定,勞動部將廢止超額聘僱移工的招募許可與聘僱許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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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部指出,為保障本國勞工就業權益,勞動部每3個月都會定期辦理查核製造業雇主聘僱移工人數及比率,所以當雇主所僱用本國勞工人數減少時,移工人數也應相對減少,避免雇主因為聘僱移工而減少聘僱本國勞工,致聘僱移工的人數及比率超過規定。

針對110年8月份查核不符規定的1,153家雇主,勞動部均已通知限期改善,雇主必須於通知改善的3個月期間內,增加僱用本國勞工的人數,或是減少聘僱移工的人數,且得聘僱移工的人數符合規定,才可認定為已完成改善;另外,為協助雇主招募本國勞工以完成改善,各地公立就業服務機構也會主動協助雇主辦理求才登記及提供專案徵才等服務。

本次查核結果中,前經限期改善而仍未完成改善的雇主計有97家,除將被廢止超額聘僱移工的招募許可及聘僱許可外,還將由地方政府裁罰新臺幣6萬元以上30萬元以下罰鍰。

最後,勞動部說,針對應限期改善的雇主,各地公立就業服務機構會持續提供專案徵才等就業媒合服務,協助招募本國勞工,減少雇主違法情形,但是,後續雇主於僱用本國勞工人數上仍有未足額的情形時,應自行減少廠內聘僱移工人數至符合規定的比率,以落實保障本國勞工就業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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