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票金遞件「娶安泰銀」有6關要過! 員工權益也在內

▲▼國票金控臨時股東會,現場不開放媒體進場。(圖/記者湯興漢攝)

▲國票金控將遞件申請併購安泰銀。(資料照/記者湯興漢攝)

記者陳依旻/台北報導

國票金今(2)日和安泰銀分別舉辦股東臨時會,會中通過合併案,下一步將向金管會申請合併,金管會表示,將依資金來源、資本適足性、財業務健全性、併購綜效、員工及股東權益保障、相關過程適法性6大面向依法審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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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票金指出,今日股東臨時會,股東出席踴躍,全體股東出席率67.43%,並積極表達支持本公司與安泰銀行股份轉換案之意向,經電子投票及親自出席股東表決通過,投票贊成比例為73.54%,遠超過金控法第26 條規定,股份轉換案應有代表已發行股份總數三分之二以上股東之出席,以出席股東過半數表決權之同意之特別決議門檻,且未有股東依企業併購法,聲明異議,請求公司收買其持有股份之情形。

國票金強調,將依法向主管機關辦理與安泰銀行股份轉換案之申請程序,以符合多 數股東期待之成長策略,完整金融版圖,補足金流平台,平衡業務發展,追 求本公司之永續經營發展的目標。

金管會銀行局副局長童政彰表示,未來會從資金來源、資本適足率、財務業務健全、併購的綜效、員工股東權益保障及相關過程的適法性6面向依法審核。

童政彰也提到,不管是依照金控法或金融機構合併法等規定遞件,都要符合相關法令的書件規定,整個過程也必須合法;雙方送件前應檢視各項書件完備性與適法性,如果有股東提出有利害關係人爭議,應就相關適法性提出問題,公司本身法遵部門要逐一釐清,要對大股東等人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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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泰銀工會日前呼籲金管會指示資方本案應以員工權益為最重要考量,敦促國票金控及安泰商銀儘速與工會協商員工保障方案,否則在員工權益未獲具體保障承諾前,工會難以支持本件交易案。

故工會主張勞資協商包含但不限於以下之權益保障方案:

第一,合併前員工留任與否,應有選擇權。

第二,合併時選擇不留任之同仁,提供優惠性補償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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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合併後提供留任同仁,於3年適應期內有多次選擇續任與否權利。

第四,對於適應期內選擇不續任同仁,提供優惠性補償方案。

第五,針對選擇留任同仁提供包含提高激勵獎金加薪等優惠措施加強同仁留任意願,創造勞資雙贏。

第六,對於員工勞動條件變化,如OP轉任業務、分行整併、業務調整或增減等,應經與工會協商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