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綱維向監院控訴民航局「紓困案惡意排除遠航」 未懲處越權撤照官員

▲右二起遠東航空董事長張綱維在人民最大黨主席許榮淑陪同下前往監察院陳情。(圖/遠航提供)

▲右二起遠東航空董事長張綱維在人民最大黨主席許榮淑陪同下前往監察院陳情。(圖/遠航提供)

記者張佩芬/台北報導

遠東航空董事長張綱維今(6)日上午到監察院陳情,指出109年間民航局與交通部,以不法手段將遠航撤照,損害上千名員工工作權與他個人財產權,目的在於將遠航公司排除在109年政策對航空界的紓困名單之外,也就是說不讓遠航再有翻身機會的不公不義,對遠航及員工造成重大傷害,卻沒有人受到懲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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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指出,108年12月12日,遠航宣布停飛部分航班、跳票當天,民航局即告知遠航將引用民航法第48條之3,對遠航處於裁罰300萬元(最重罰金),並擬報請交通部對遠航撤照;而據瞭解,當時航政司對於民航局上呈的撤照處分史無前例,且影響上千名員工之工作權,認為茲事體大,請民航局審慎為之並自行決定。

張綱維表示,他當時奔走急於化解危機,到舊曆年前,終於得到新加坡飛機維修公司的正面消息,由台灣籍蔡姓博士作為代表與遠航商議,同意在連假過後注資,他據此對內安撫員工,並於109年1月22日對外召開記者會,宣告遠航經歷危機後將迎來轉機的好消息。

109年舊曆年間從1月23日~29日七天連假,他自己擘畫在新冠疫情期間,遠航公司以飛機相對老舊,新資金應用於改變客運為主的經營模式,漸進轉型至貨運始能重獲生機,1月30日公司新春團拜全體員工摩拳擦掌準備迎接新局,萬萬沒有想到,翌日即收到民航局史無前例、違法對遠航撤照公文,逕將遠航宣判死刑。

由於新冠疫情在全球快速蔓延,航空業作為火車頭產業首當其衝,政府部門應業界求援,交通部於109年2月21日作成紓困決定並擬就具體方案,紓困時間追溯至108年2月1日起,讓他回想起何以民航局不惜違法越權於1月31日對遠航撤照,只有一個目的,就是不讓遠航成為紓困對象,必欲置之死地而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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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綱維說,試問,那怕是挹注遠航的新股東資金,即便未在當時到位,經由政策的紓困方案,那怕遠航只取得10億元(總額500億元的2%)的紓困融資,都能在轉型為貨運後步上正軌,民航局、交通部何必急於扼殺遠航生機?剝奪上千名員工之工作權?

如果遠航確定109年2-4月可以申請紓困,就會有資金,員工也不用被大量解僱;交通部在6月19號做行政處分之前,如果依照行政程序法102條,給遠航陳述意見的機會,再自行調查評估,就會以遠航適用紓困,會有新的紓困融資資金,可以留住員工等等,主客觀也沒有要結束營業的意思,做出的行政處分,就不能直接援用民航局的1月31號的違法越權的行政處分調查程序及事實。

另109年5月26日交通部訴願會明明已認定民航局違法越權撤照,卻未見任何一位違法事實明確的官員,受到交通部時任部長林佳龍的懲處?是官官相護?還是另有隱情,終極目的置遠航於死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