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洋科內鬥」2派搶開股東臨時會 法院裁定:全部不准開

▲王炯棻(中)堅持自己才是光洋科董事長。(圖/記者吳康瑋攝)

▲光洋科繼董事長鬧雙胞事件後,再次爆出股東臨時會之爭。(圖/記者吳康瑋攝)

記者趙蔡州/綜合報導

光洋科(1785)經營權之議持續延燒,市場派(或稱台鋼派)與公司派日前均計畫,將在12月下旬召開股東臨時會,而且還分別向法院聲請假處分,請求法官禁止對方召開臨時會。對此,智慧財產及商業法院8日晚間裁定,兩派的股東臨時會均禁止召開,可抗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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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洋科日前才鬧出「董事長雙胞」爭議,如今又發生公司派獨董吳伯昌、市場派獨董吳美慧各自提案在12月24日、12月27日召開股東臨時會,會議事由均是全面提前改選光洋科公司第9屆董事、獨立董事,甚至分別向法院聲請假處分,禁止另一派的臨時會舉辦。

智慧財產及商業法院合議庭審理認為,吳美慧及吳昌伯同為光洋科獨立董事,同為審計委員會成員,理應對公司事務做出客觀判斷,如今雙方未於審計委員會中凝聚共識,就決定各自於24日及27日召開臨時會,此舉可能因此產生多組董事及獨董名單,進而造成股東、客戶及社會疑慮、影響公司日常營運。

合議庭指出,光洋科是台灣最大貴稀金屬應用材料製造商,從電子廢料回收精煉到靶材生產,再延伸到貴金屬加工,交易對象包含台積電在內等國內多家大型晶圓製造公司,因此光洋科董事會能否穩定執行職務,對交易相對人的權益影響甚鉅,審酌後裁定2場股東臨時會均禁止召開,可抗告。

對此,光洋科8日晚間表示,對於裁定結果深感遺憾,法院要求審計委員會凝聚共識,已經違反法律賦予獨董獨立行使職權的立法意旨,為了捍衛公司、投資人及員工權益,將立刻提出抗告。台鋼則回應,一切尊重法院的裁定結果,也尊重獨立董事吳美慧的後續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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