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8萬戶沒得賠!台電停電不採「專案賠償」 停電1小時只賠1元

▲▼針對雙北大停電台電出面說明。(圖/記者余弦妙攝)

▲雙北大停電台電出面說明。(圖/記者余弦妙攝)

記者陳俐穎/台北報導

台電台北萬隆變電所5號組變壓器昨日發生故障、冒煙,導致變電所跳電,中和高壓電塔也起火,導致台北市文山區、新店區,以及北市中永和區約30萬戶停電,不過下午1時許恢復供電。台電也公布補償方案,停電逾1小時的用戶,都可獲電費扣減,但由於不採取專案賠償,因此停電1小時,也僅獲得1.08元補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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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電昨表示逢假日用電較低,預計備轉容量率高達12%以上,維持在供電充裕的綠燈,尤其變電站設備故障起火時,負載2299.7萬瓩,備轉854.9萬瓩,備轉容量率高達37.17%,供電相當充裕,電力系統電壓穩定

台電發言人張廷抒昨日表示,台電會按照經濟部核定的《營業規章》來辦理用戶的電費扣減事宜,將按照停電時數,來做電費扣減。

過去兩場大規模停電,台電都採取「專案賠償」的模式,影響562萬戶,總共賠償5.8億元,但此次台電表示並非缺電原因,而是設備故障,所以不採取專案賠償。

但查閱《營業規章》第39條,停電超過1小時、不及24小時,依1日底度費計算,所謂的底度費,就是台電用電最低消費,一般民宅每月底度費為20度,小商家約60度,1度以1.63元計算,民宅電費扣減1.08元,小商家扣減3.26元。也就是說,昨日住家停電一小時,也只能獲得1.08元的補償。而高達28萬戶停電不到1小時,則無法獲得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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