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洋科遭指被禁開股臨會「還照收委託書」 金管會:依法處理

▲光洋科董事長暨執行長馬堅勇(中)、財務長陳澤輝(左)、總經理黃啟峰(右)。(圖/記者吳康瑋攝)

▲光洋科市場派、公司派日前被商業法庭裁定不准開股東臨時會,圖中為光洋科董事長暨執行長馬堅勇。(圖/記者吳康瑋攝)

記者陳依旻/台北報導

光洋科經營權之爭愈演越烈,市場派、公司派兩方原擬各自召開股東臨時會,但被商業法庭裁定都不准開,仍繼續進行委託書徵求,引外界質疑,是不是無法可管?金管會證期局今(14)日表示,「沒有管不管的問題,原則上就是依法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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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管會證期局副局長蔡麗玲指出,第一,裁定還是可以抗告;第二,裁定內容是「裁定當天不能開股東會,但內容沒有提到『不能收委託書及相關程序作業』。」

因此,很難要求公司所有程序停止,但證期局會去督導集保公司要讓相關公司行為須符合法令,以及請集保公司對股務、委託書內容密切注意,如發現不合規定,就會依法辦理。至於股東會到底有沒有人辦?辦成與否?已進入司法程序,要看法院最終辦理狀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