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電爆炸事故「賠1元」遭轟 台電董座:個案方式賠償辦理

▲台電萬隆變電所故障起火,造成雙北30多萬戶停電,台電下午召開記者會,左起為台電調度處處長吳進忠、台電總經理鍾炳利、經濟部次長曾文生、董事長楊偉甫、台電發言人張廷抒(圖/翻攝自ETtoday新聞雲直播)

▲台電董事長楊偉甫說明賠償問題。(圖/翻攝自ETtoday新聞雲直播)

記者陳俐穎/台北報導

由於變電箱設備故障造成雙北30.5萬戶大停電,台電原先表示,僅依照「營業規章」規定扣減電費,也就是說,只要停電1小時以上的用戶可以獲得賠償,而9成用戶則完全不賠。對此台電董座楊偉甫也親自回應,表示會比照513、517大停電的個案方式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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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先依照「營業規章」規定,僅有1小時以上的停電用戶獲得賠償,且賠償金額1小時僅有1.08元,引發民怨。過去513及517兩次大停電,台電採取個案方式賠償辦理,總共賠償5.8億元。

楊偉甫在接受廣播節目「新聞放鞭炮」時親自回應,表示當天記者會時,是先引用目前有的規範來對外說明,而過去513、517大停電後,也有使用個案方式處理,目前也正在研究是否可以使用此方式處理。

楊偉甫也說明,此次雙12停電事故,還在研究如何賠償,預計可能是以折抵電費方式等等,但詳細的賠償方式還要討論,預計這兩天會出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