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業出售大陸事業股權擬推事前申請制 涉及技術須政府許可

▲防堵紅色供應鏈衝擊台廠競爭力,經濟部擬修法要求高科技業出售大陸事業股權須事前申請。(圖/CFP)

▲防堵紅色供應鏈衝擊台廠競爭力,經濟部擬修法要求半導體等高科技業出售大陸事業股權,必須事前申請。(圖/CFP)

記者林淑慧/台北報導

紅色供應鏈崛起引發國安疑慮,經濟部表示,為加強技術轉移至中國大陸市場的管理,投審會擬針對台商赴陸投資案件提出修法,對於經過關鍵技術小組審查通過的投資案,未來若要出售中國大陸事業股權,必須事先申請技術合作之許可;該修正草案已在昨日預告期滿,後續仍待行政院拍板定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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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界關切紅色供應鏈化身「台資」挖角人才,今年4月間立法院經濟委員會即針對「紅色供應鏈」滲透及衝擊我國產業等議題,邀集經濟部、陸委會、國安局等首長報告,民進黨立委力促政府推動修法防堵台科技大廠的營業秘密外流。

按照現行《營業秘密法》,針對陸資透過外資或台灣企業挖角高科技赴陸,經濟部均請法務部調查,近年已陸續移送了20多家公司。業界指出,遭移送的公司產業別多數集中在半導體相關產業。

經濟部投審會指出,為了加強技術轉移到中國大陸管理,將提出在大陸地區從事投資或技術合作許可辦法第5條及第10條修正草案。其中,規劃將經過關鍵技術小組審查通過的台商赴陸投資案件,未來如擬出售中國大陸事業股權,因為已涉及技術轉讓,應事先申請技術合作之許可。

依據經濟部預告的修法草案,明定經政府關鍵技術小組審查通過赴陸投資的產業,包括個案投資金額超過50萬美元的積體電路設計、積體電路封裝、積體電路測試及液晶顯示器面板廠,以及12吋以下晶圓鑄造廠等高科技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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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審會官員指出,該修正草案自今年10月15日起對外預告,並徵求各界意見,預告期限至12月17日。經濟部投審會將依所蒐集的建議檢討後,辦理後續法制作業,將向行政院提出修正草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