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支付、全盈支付須提出核照申請! 最慢明年3月28日

▲▼全家也有黑色星期五。(圖/業者提供)

▲金管會提醒「全支付」與「全盈支付」,最慢在明年3月28日提出核照申請。(資料照/業者提供)

記者陳依旻/台北報導

「全支付」與「全盈支付」還沒拿到執照就宣布未來雙通路都可互相嗶,金管會今(21)日提醒兩家公司,最慢在明年3月28日提出核照申請;另外,開辦收付訊息整合傳遞業務是屬於電支條例裡面所定的附隨、延伸業務,也要跟金管會申請備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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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管會銀行局官員表示,今年6月就許可「全支付」、「全盈支付」專營電子支付業務,許可函送達的日期都在今年6月28日,據電支機構管理條例規定,這2家要在取得許可的6個月內,也就是12月28日前申請核發營業執照,到目前為止,2家都還沒提出核照申請。依照規定,可以展延一次,只是不可超過3個月,最慢明年3月28日提出核照申請。

至於為何還沒提出核發營業執照,就宣布雙方合作?官員表示,是2家業者的策略性考量,「重點是兩家都沒有正式對外營業」,只是對外說明未來要跨平台結盟。

官員指出,電子支付機構發展策略有3點很重要,第一,需擴大金融支付場景的廣度;第二,需加強服務的深度,有了廣度、深度之後,最重要就是要增加使用者的黏著度。今天策略聯盟是2家公司要相互開放通路,也就是「全盈支付」要簽訂母公司全聯作為特約機構,「全支付」則是簽全家便利商店做為特約機構達到雙方通路共享,同時可相互委託作為收付資訊的整合跟傳遞,來免除商家必須要重新安裝端末機的作業與成本,

官員強調,「全盈支付」、「全支付」的商業決策跟判斷金管會尊重,但也要提醒兩家業者開辦收付訊息整合傳遞業務是屬於電支條例裡面所定的附隨、延伸業務,要跟金管會申請備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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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支付」與「全盈支付」今日宣布「通路共享」之策略結盟,待金管會審核通過,未來「全支付」用戶可拿著自家支付工具到「全盈支付」合作商店付款「全盈支付」用戶也可到「全支付」的合作商店消費付款,合作方向將逐步拓展至日常生活連鎖餐飲、百貨購物、飲料店、遊樂園、交通等,快速拓展雙全支付場景、增強電子支付的易用性,共同打造以消費者、商家為核心的支付生態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