購物頻道卡黨政軍條款!NCC建議第三度延後實施被質疑護航

▲▼立委陳明文、陳歐珀質詢NCC主委陳耀祥(圖/翻攝國會頻道)20211222

▲立委陳明文22日批評NCC主委陳耀祥不在立法院內對修法內容表達反對,反而發新聞稿、公開活動對立法院「嗆聲」(圖/翻攝國會頻道)

記者陳世昌/台北報導

NCC22日態度大轉變,反對「立法院交通委員會11月25審查通過的《有廣法》34、38條,讓購物頻道可望解除黨政軍等不合理限制修法內容」,改為建議修《衛廣法》第64條第2項規定,第三度延長申請執照期限。NCC日前也發新聞稿公開反對立法院修法,此舉引發立委批評藐視國會,甚至質疑陳耀祥「護航」尚未取得衛星頻道執照的購物台。

立法院交通委員會甫於11月25日審議通過立委陳歐珀、陳雪生等多人提案的《有線廣播電視法》第34、38條修正案,將有線電視購物頻道的經營權責回歸在有線電視台本身,如果修法順利三讀,可望解決105年修法將購物頻道比照一般頻道納管產生的種種滯礙難行問題 ,包括黨政軍不得投資購物頻道的奇怪限制,以及電子商務平台規管強度不一的現象。


▲NCC主委陳耀祥22日出席立法院交通委員會。(圖/記者屠惠剛攝)

但陳耀祥22 日於立法院交通委員會報告「如何兼顧消費者權益及消費購物頻道產業公平健全發展」,推翻上一次交通委員會通過的《有廣法》修正條文內容,改為建議修正《衛廣法》第64條第2項規定,第三度延長即有業者申請執照期限,且陳表示,NCC不會主動提案,如果有委員提案則不會反對。

立委陳明文怒批,NCC在上次交通委員會修法會議時,陳耀祥僅在審查過程說明立場,對條文內容用字都未表達異議,等到法案無異議通過之後,反而在NCC南投有線電視研討會對有線業者說NCC不同意,對立法院嗆聲?這樣有道理嗎?意思是叫有線系統去監督地方立委,用權力鴨霸立委、恐嚇立委?

立委陳歐珀也批評,《有廣法》草案剛修過,NCC就發新聞稿反對,是嚴重藐視國會,他要求NCC在這裡(立法院)講清楚,不要在外面放話,要尊重別人。


▲立委邱臣遠質詢NCC主委陳耀祥(圖/翻攝國會頻道)

立委邱臣遠還質詢,有聽說陳耀祥在公投之前面見行政院長蘇貞昌,說修法不能過、不同意登記制,反對修法放寬對購物頻道的管制,陳耀祥隨後否認有此事。邱臣遠表示,NCC2019年有研究報告,結論只有台灣與中國嚴管電視購物,其他國家都是開放性的登記制,為何台灣不追隨世界腳步?他認為,台灣修法跟不上數位發展速度,NCC應擺脫老舊思維。

陳耀祥22日於立法院交通委員會報告「如何兼顧消費者權益及消費購物頻道產業公平健全發展」,他指出,廣電三法的「黨政軍條款」自民國92年實施,實務上已產生適用上困難、違反比例原則的疑義,對數位匯流及產業發展也產生阻礙,規定之執行客觀上具有不可預期性,裁罰對象合理性亦有爭議。


▲目前國際上對購物頻道的規管只有台灣與中國一致。購物頻道納入《衛廣法》規管,因無法執行,已2度延後長達6年來,一直無法解決。(翻攝/立委陳歐珀資料)

但NCC並未提出任何具體可行的對策,僅強調要等待釋憲結果是否廣電三法中的禁止黨政軍投資條款違憲?因日前NCC處罰紅樹林有線電視違反《有廣法》限制黨政軍投資條款,有司法機關向大法官提出釋憲聲請,NCC表示已接獲司法院通知配合提出相關說明。

陳耀祥表示,如果大法官日後作成之解釋認為黨政軍條款與憲法牴觸,NCC將對廣電三法相關規定進行通盤檢討,提出憲法精神的修正法案。

但立委陳歐珀認為,NCC有任何想法,要如何修法都能接受,但不能沒做為,不能接受只說要等釋憲,這樣講得通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