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言時間 102/05/3115:20:09
發言人 張永吉 發言人職稱 總經理 發言人電話 (02)2592-5252
主旨 : 依公開發行公司資金貸與及背書保證處理準則第二十二條
第一項第三款代子公司尚志造漆(昆山)有限公司公告資金
貸與吳江尚化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符合條款第20款
事實發生日102/05/31
說明
1.事實發生日:102/05/31
2.接受資金貸與之:
(1)公司名稱:吳江尚化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2)與資金貸與他人公司之關係:
與本公司同為尚志精密化學(股)公司直接及間接持有表決權股份百分之百之國外公司
(3)資金貸與之限額(仟元):70086
(4)原資金貸與之餘額(仟元):0
(5)本次新增資金貸與之金額(仟元):18994
(6)是否為董事會授權董事長對同一貸與對象之資金貸與:是
(7)迄事實發生日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18994
(8)本次新增資金貸與之原因:
營運資金需求
3.接受資金貸與公司所提供擔保品之:
(1)內容:
無
(2)價值(仟元):0
4.接受資金貸與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之:
(1)資本(仟元):52411
(2)累積盈虧金額(仟元):2445
5.計息方式:
依合約規定
6.還款之:
(1)條件:
到期(103年5月30日)償還本金
(2)日期:
103年5月30日
7.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
18994
8.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占公開發行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比率:
2.71
9.公司貸與他人資金之來源:
子公司本身
10.其他應敘明事項:
RMB/TWD=4.74859(4/30)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