漢唐(2404) 媒體報導有關漢唐集成掏空案起訴4人之說明

發言時間 102/05/3116:17:27
發言人 陳柏辰 發言人職稱 總經理 發言人電話 (02)2917-4060

主旨 : 媒體報導有關漢唐集成掏空案起訴4人之說明
符合條款第31款
事實發生日102/05/31
說明

1.傳播媒體名稱:聯合晚報
2.報導日期:102/05/31
3.報導內容:漢唐集成掏空案起訴4人
4.投資人提供訊息概要:無
5.公司對該等報導或提供訊息之說明:
有關聯合晚報媒體報導本公司負責人王燕群及副董事長陳朝水、
副總經理李惠文及前監察人潘麗雲遭起訴一事,目前因當事人尚
未收到起訴書,故無法說明緣由。俟收到起訴書之後再依規定公
告說明。
6.因應措施:無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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