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達電(2308) 公告本公司因旺能光電(股)公司與新日光能源科技(股)公司合併,換發取得新日光私募普通股股份案

發言時間 102/05/3117:21:41
發言人 周志宏 發言人職稱 企業信息部資深協理 發言人電話 (02)87972088分機5520

主旨 : 公告本公司因旺能光電(股)公司與新日光能源科技(股)公司
合併,換發取得新日光私募普通股股份案
符合條款第24款
事實發生日102/05/31
說明

1.標的物之名稱及性質(屬特別股者,並應標明特別股約定發行條件,
如股息率等):
新日光能源科技(股)公司私募普通股
2.事實發生日:102/05/31
3.交易數量、每單位價格及交易總金額:
本公司原持有旺能光電(股)公司私募普通股75,250,000股,
合併換股比率為旺能每1股換發新日光0.735股,
因合併換發取得新日光能源科技(股)公司私募普通股55,308,750股。
交易總金額:1,415,904,000元
每股交易價格:25.6元
4.交易相對人及其與公司之關係(交易相對人如屬自然人,且非公司
之實質關係人者,得免揭露其姓名):
交易相對人:新日光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與公司關係:本公司擔任新日光兩席董事
5.交易相對人為實質關係人者,並應公告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
因及前次移轉之所有人(含與公司及相對人間相互之關係)、移轉價
格及取得日期:
不適用
6.交易標的最近五年內所有權人曾為公司之實質關係人者,尚應公告
關係人之取得及處分日期、價格及交易當時與公司之關係:
不適用
7.本次係處分債權之相關事項(含處分之債權附隨擔保品種類、處分
債權如有屬對關係人債權者尚需公告關係人名稱及本次處分該關係人
之債權帳面金額:
不適用
8.處分利益(或損失)(取得有價證券者不適用)(原遞延者應列表
說明認列情形):
因合併換發取得,故不適用。
9.交付或付款條件(含付款期間及金額)、契約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
約定事項(註一):
因合併換發取得,故不適用。
10.本次交易之決定方式、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及決策單位:
本次交易之決定方式:經旺能及新日光雙方股東會決議通過。
11.迄目前為止,累積持有本交易證券(含本次交易)之數量、金額、
持股比例及權利受限情形(如質押情形):
(1)106,921,386股
(2)新台幣約2,529,874仟元
(3)持股比例17% (以新日光合併後股本629,129,363股計算)
(4)無
12.迄目前為止,私募有價證券投資(含本次交易)占公司最近期財
務報表中總資產及股東權益之比例暨最近期財務報表中營運資金數額
(註二):
迄今私募有價證券投資:1,415,904仟元
占總資產比例:0.75%
占母公司業主之權益比例:1.59%
營運資金數額:新台幣61,940,500仟元
13.取得或處分之具體目的或用途:
因合併換發取得
14.有價證券標的公司私募參考價格與每股交易金額差距達20%以上:不適用
15.有價證券標的公司的每股淨值:22.54
16.本次交易董事有異議:否
註一、其他重要約定事項應註明有無訂定附買(賣)回、解除契約或其
他不確定、特殊約定條款
註二、取得有價證券且營運資金為負數者,尚應公告取得該有價證券
之資金來源及在資金不足情形下,仍取得有價證券之具體原因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